夏去秋來。
在看守所內熬過了炎熱七八月份后,時間來到了多雨的九月初。而法院那邊也終于傳來了開庭的消息,時間就定在了九月中旬。
聽到這個消息后,我喜極而泣。
過了這么久沒有著落的日子,我終于可以把心里的石頭放下了。
這段日子,我收到了很多人的信,有父親的,有張三牛的,有陳可可的,有強哥的,甚至有小茉莉的……幾乎我身邊所有的人,都給我寫了不止一封信。
一開始我還沒覺得有什么——
因為我想得是不管我出去還是不出去,我都得死。
出去后把力帆殺了得死,出不去就因為廖平的案子去死!
反正都是死,我不想讓自己再有任何的牽掛。
可我還是按捺不住想看一下這些人給我寫的內容,結果我每看一封都要哭上一次,看了一百封,哭了不止一百次……
這些信就好像數不清的甘露,一點點滋潤著我那顆必死之心。
終于有一天,我突然意識到自己那如死灰的心好像發了新芽!
這顆新芽越長越大,直接有一天早上我醒來后,我竟然有了一個想法——我不想死了。
這種想法出來之后,我對李青衣的愧疚、我對自己的蔑視讓我痛苦到了極致。以至于我經常突然用力的拍打著自己的腦袋,有時候還會用頭使勁撞墻,撞得頭破血流。
我的這些奇怪舉動把整間牢房的人都嚇壞了,但他們不敢攔我,只能暗地里告訴獄警,希望獄警能給他們換個正常點的牢房。
所以我無比的期待著判決結果的到來,有時候會希望是死刑,又有的時候會希望不是,但不管是還是不是,我都把判決這天當成自己的重生日。
要不身體重生,要不靈魂重生!
哪樣都好!
時間快進到了9月份中旬。
開庭日。
同牢房受我欺壓的人,一大早就起來恭喜我。
與坐牢相比,在看守所等判決要更加的難熬,所有在看守所待久的人都會陷入嚴重的焦慮與不安中,以至于很多在看守所待久的人都恨不得以多判兩年的代價換自己早點進監獄。這不是夸張,這是很多進過看守所的人的真實感受。
所以,這些人恭喜我并不是單純因為我以后沒機會欺壓他們了,更大的原因還是出于羨慕嫉妒我。
尤其有一個在看守所已經待了三年的中年男人,看向我的眼神都要羨慕哭了。而這樣的眼神我在過去八九個月的時間里也曾有過很多次,所以我深有體會。
我和大家挨個擁抱了一下,然后整理了一下囚服,深呼吸一口氣,跟著獄警走向了門外。
……
法庭上。
氣氛異常的緊張。
第四職高案的第一個爭議點是,這起案子到底算不算雙方“聚眾斗毆”,因為這決定了整個案子后續的走勢。
羅媛的那些上山的手下,有一個算一個,肯定算是“聚眾斗毆”,因為他們完全滿足了法律規定的“聚眾斗毆”標準。所以這些人,單是因為這一條就跑不了。
而曹一刀、王利東他們幾個之所以沒進看守所,主要就是因為他們“聚眾斗毆”情節不明顯,上山的目的首先是為了阻止違法犯罪,所以才有了取保候審的空間。但真要往深里追究的話,他們那天不只是阻止了違法犯罪,還主動打傷了不少人,這里面較真起來有很多的可訴空間。
所以聽到法官提出來的第一個爭議點是這個的時候,我手心著實捏了一把汗,生怕曹一刀他們幾個也被判刑。
這個時候,我高價組建的豪華律師團的作用就顯現出來了。
以金凱為主的律師團隊列出了一系列的證據,證明曹一刀他們最開始去山上并不是為了打架的,而是為了游玩的,甚至還有人帶了帳篷,只是碰巧遇到了羅媛手下的違法犯罪行為,且侵害的對象還是我和李青衣兩個熟人,所以他們才迫于無奈動用武力救人的。
理由雖然看起來很扯,但他們竟然把所有的證據都列得一清二楚,堵得現場所有人都啞口無言。
最終,第一個爭議點落地——曹一刀他們不算聚眾斗毆,算是見義勇為。
聽到這個結論,我心里終于是松了一口氣。
后面,就相對順了。
廖平手下的那幾個首惡雖然之前被我打得很慘,但我都是出于正當防衛的目的被迫還手的,幾乎沒啥爭議。羅媛方的律師也自知理虧,往往爭辯幾句也就放棄了。
終于推到了最后環節,也就是李青衣的死和廖平的死兩個核心的命案。
首先是李青衣的死,羅媛方律師一開始給出的結論是李青衣屬于自殺,廖平無罪。
這個結論一說出口,我現場就直接失去了理智,要不是幾個身高體壯的獄警攔住我,我都想讓那個律師去見廖平了。
廖平雖然死了,但他無論如何都不能洗白!
金凱還算理智,拿出了很多證據證明李青衣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去搶奪廖平的兇器,而廖平惱羞成怒對李青衣痛下了死手。所以李青衣的死,廖平是肯定脫不了干系的,至少綁架罪和故意傷害罪是肯定沒問題的。
因為這個點,兩邊的律師進行了一番唇槍舌戰,雖然金凱隱隱占了上風,但始終沒辦法徹底壓倒羅媛方的律師。
迫于無奈,審判長敲下法槌,宣布休庭10分鐘,雙方可利用這段時間提供更多的證據。
趁著這個時間,我趕緊給金凱說了一個我突然想到的理論。
女人的力氣沒有男人大,以李青衣的力氣,只抓著刀刃是很難把匕首刺入那么深的,所以當時廖平肯定是用力了,不然不可能被李青衣的力氣帶偏。
金凱眼前一亮,又和我反復推敲了一下,終于確定了這個理論可行。
果不其然,當復庭開始,金凱通過算出的各項數據證明刺入李青衣心口的匕首,至少60%以上的力氣來自于廖平的時候,廖平故意殺人的罪名就變得無可爭議了。至少,羅媛方律師拿不出任何有力的證據證明金凱的算法是錯的。
又落下一塊石頭。
只剩下了我殺死廖平的案子。
首先,人是我殺的,一堆人看著,無可爭議,就連我這邊的律師金凱也承認。
問題在于我屬于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或者是故意殺人。
這三個結果看起來差異很大,但最終的判決結果可能就是一個小的細節決定的。
而這個小的細節,也是之前中年警察問過我的:我在把匕首刺入廖平心口之前,他到底還有沒有呼吸。
我必須得承認的是,我自己都忘了。
那天,在確定李青衣失去呼吸后,我已經完全失去了理性,用一種恨不得千刀萬剮的心態把廖平刺成了血葫蘆!
羅媛方的律師早有準備,當時廖平的手下距離山頂更近,也只有他們的人看到了當時的場景,他們的口徑基本一致,我在拿匕首去補刀廖平之前,廖平還在明顯動彈,明顯沒死。
不僅如此,羅媛方律師還拿出了專家給出的證據,說是廖平雖然被我刺穿了喉嚨,但巧的是頸部大動靜脈都沒事,按照專家給的結論,當時廖平在捂住自己喉嚨的情況下,至少還能活幾十分鐘,如果及時被送到醫院的話,甚至有可能救活。然后他為了提高他舉證的置信度,還拿出了幾張打印著割喉還活下來的新聞遞給現場法官們看。
我雖然想反駁兩句,可張開嘴之后卻又不知道該說點什么。
可能,他們說的確實對,當時的廖平還有的救!
雖然他很該死。
看到對方律師舉證的這么全,金凱不慌不忙,拿出幾頁紙分發給了在場的人,然后解釋道:“雖然廖平當時確實沒傷到動靜脈,但他當時的情況,血液已經進了氣管,按照醫學常理,他這種情況,用不了十幾秒就會窒息而死,既然前面已經死了,后面又怎么會動彈呢?
許一后面雖然虐尸有些不人道,但考慮到當時當事人的憤怒情緒,也有情可愿,根本不能構成任何犯罪。
而且,法官大人明鑒,對方律師所列舉的證人,全都屬于此次的被告當事人,根本沒辦法構成有效證據。如果這都算證據的話,我也可以讓方的一眾當事人說廖平當時已經沒了呼吸了。”
就這樣,雙方你來我往,互不相讓,面紅耳赤,一連拉扯了幾十分鐘,也互相列舉了各種各樣的新證據。
可始終沒有一條證據可以百分百的證明廖平當時的生死狀態。
庭審再一次陷入了僵局!
眼看隨著兩邊律師對噴,場上局面逐漸失控,法官狠狠敲了一下法槌,待全場肅靜后,他把目光投向了全程基本沒說話的我:“當事人,你自己有什么想說的嗎?”
聽到法官問的話,在場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我的身上,雖然我沒回頭,但我能清晰覺察到金凱、許長青、曹一刀他們那些人緊張到了極致,額頭估計都浸出了汗。
我沉默了,沒有第一時間說話。
因為我知道!
生死可能就在我這一句話!
繞來繞去,決定我命運的竟然不是別人,而是我自己!
既然我有了選擇生與死的機會,那我是選擇生,還是死?
我迷茫了。
又一次的開始痛苦,又一次的開始糾結。
雖然心里總覺得有遺憾,但心里突然又好想終結這一切!
我真的煩了!
真的厭了!
這痛苦的人生啊,每想到再懷著對李青衣的愧疚多活一天我就覺得要窒息了一般。
有了這個念頭后,我的身體開始忍不住發抖。
也就在這時,我耳邊傳來了很多熟悉聲音。
“哥!”
“許一!”
“一哥!”
……
它們此起彼伏,用盡全力想要將我從懸崖邊拉回來。
我閉上眼睛,捂住耳朵,嘗試不去聽它們……
終于,這一招有了作用,那些熟悉的聲音逐漸式微、細不可聞。
直到有一個天籟般的聲音突然從身后最遠處傳來:
“許一,二狗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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