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重生之吳霸春秋 > 第663章 阿諛諂媚之臣
  諫官又稱言官或垣官,職在諷議左右,以匡人君,監察方式主要是諫諍封駁,審核詔令章奏。

  這一群體,在明朝可謂是達到了巔峰。

  按照明制,這個群體總人數一般保持在二百人左右,為歷代之最!

  明代的皇帝從制度上賦予了言官廣泛而重大的職權。

  如規諫皇帝、左右言路、彈劾百官、按察地方等,大凡從朝中到地方的各級衙門。

  從皇帝到百官、從國家大事到民生,都在言官的監察和言事范圍之內。

  所以,明代言官身份獨特,職權特殊,對于朝野上下都能起到震懾作用。

  只可惜,在明代中后期的時候,言官的性質發生了極大的改變。

  各種言官冒死上諫,以挨廷杖為榮,被處死,還能流芳百世……

  這不是畸形了嗎?

  慶忌不得不引以為戒。

  畢竟言官的職權過于特殊,風聞奏事,捕風捉影,雞毛蒜皮的事情都會報告到國君的跟前,豈不是讓慶忌忙死?

  難道,慶忌非要給自己找罪受嗎?

  他又不是受虐狂!

  “善。”

  慶忌坐于陛臺之上,揮了揮手道:“設立敢諫之鼓、誹謗之木事宜,不必再議!”

  “為人君者,當善于納諫,從善如流。寡人朝中有如此之多的賢臣,稷下學宮亦有數千士子敢言直諫,寡人何愁言路被堵塞?”

  聞言,群臣都不禁紛紛下跪,高呼道:“大王明鑒!大王萬年!”

  但是,治粟內史曾點,并不打算放過慶忌。

  “大王,臣以為,敢諫之鼓與誹謗之木可以不設立。然,大王身邊,朝中應該有諍臣,即諫言之官!”

  曾點顯然是有備而來,手持牙笏,朝著慶忌躬身作揖后,朗聲道:“凡擇諍臣,當以三事為先:其一不愛富貴,次則重惜名節,次則曉知治體!”

  “為諍臣者,必國而忘家,忠而忘身之士!”

  “臣附議!”

  “臣等附議!”

  諸如孔丘、冉耕、子路等儒家學派出身的大臣,都紛紛下跪,請求慶忌設立“諍臣”。

  所謂的諍臣,其實跟言官是一模一樣。

  在晏嬰給慶忌所上的奏疏中,也提出來,要設立“諍臣”,以在國君身邊進諫言,以使國君明辨是非、曲直、得失,然后改正……

  出發點是好的,只是慶忌如何能答應?

  按照曾點的說法,這諍臣的挑選標準,可謂是十分苛刻的。

  諍臣必須正派剛直,介直敢言,而不患得患失,愛身固祿。

  再次,具有突出的學識才干,既通曉朝廷各方政務,洞悉利弊動態,又能博涉古今,引鑒前史。

  除此之外,還須具備一定的仕途經歷,歷練穩重。

  對于年齡、出身以及文章、詞辯等方面的能力也有具體的要求……

  總而言之,品行、才識不可缺失。

  能當上諍臣(言官)的,都是一群要名不要命的狠角色,譬如魏征、海瑞這些千古名臣。

  慶忌能設立“諍臣”,來糾正自己或者是后世君王的得失嗎?

  未嘗不可。

  只是,這讓一向心高氣傲的慶忌,略有不滿。

  比起這一諍臣言官制度,慶忌寧愿設立敢諫之鼓,以及誹謗之木。

  為何?

  “敢諫之鼓”與“誹謗之木”,形式不同,功能則一。

  “諫鼓”、“謗木”均是堯舜建立的與民眾溝通的渠道。

  用現代的話講,就是廣開言路,傾聽民意,鼓勵民眾積極進言、諫言,自覺接受民眾的監督。

  所謂敢諫之鼓,意指堯帝在朝上專門設置了一面鼓,若有人擊鼓進諫,他便會出來接待納諫。

  但其中的“敢”字卻也道出了其中的深意:

  一是進諫之士需有敢當面直言的勇氣。

  二是納諫之人需有納諫的仁德與胸懷。

  若二者缺一,“諫鼓”就將淪為虛有其表的擺設……

  堯帝之后,舜帝繼位,他令人在朝廷前設立“誹謗之木”。

  這里所謂的“誹謗”,并非造謠污蔑、惡意中傷之意。

  放言曰謗,微言曰誹。

  公開表達不滿叫做謗,私下表達不滿叫做誹。

  因而“誹謗”一詞,仍有進諫之意。

  舜設立“謗木”,即是為讓天下黎庶在其上發表對他的批評意見和改進的建議。

  與“諫鼓”相比,“謗木”的興起,說明黎庶敢擊鼓當面直言的勇氣已經消退,變得只敢在“謗木”上間接發表諫言。

  甚至是只敢以匿名的形式隱晦進諫……

  “不妥!”

  這一次站出來反駁的,不是鄧析,而是御史中丞伯噽。

  在見到慶忌遲遲沒有表態之后,伯噽就知道自己的國君,此時需要一個人站出來“拱火”,故而毫不遲疑的挺身而出。

  只見伯噽義正言辭的喝道:“國君身系一國之興亡榮辱,王即國家也,身份何其之尊貴!”

  “怎能讓人非議?”

  “若利弊得失也,自有公論,我王自有決斷,何須他人指正?”

  一聽這話,曾點不禁哼了一聲,不屑的說道:“御史中丞此言差矣!”

  “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大王雖為國君,卻也是凡人,何不能有敢言直諫之諍臣,從旁進言,以匡正過失?”

  “呵呵!”

  伯噽冷笑道:“治粟內史,你若非要讓大王設立‘諍臣’,我伯噽毫無異議。”

  “只是這諍臣,請讓伯噽出任!”

  “……”

  好一個狗腿子!

  朝堂之上的一眾公卿大夫,臉上的表情都可謂是十分的精彩。

  伯噽是何許人也?

  一個阿諛諂媚之臣,讓他出任諍臣言官,等于這一職位形同虛設……

  “敢諫之鼓、誹謗之木也好,或是這諍臣,暫時不設也罷!”

  慶忌大手一揮道:“寡人若有過失,朝臣官吏,自當有敢言直諫之責!”

  “諾!”

  見到慶忌主意已定,群臣都不便于再次進諫言。

  慶忌這樣,是在剛愎自用嗎?

  是,也不是。

  言官制度,或許能在一定程度上,糾正國君的過失,讓國君明辨是非,加以改正。

  但是,倘若言官制度發展到如明朝一般“畸形”,日后的吳王何以自處?

  再者說,慶忌現在日理萬機,作為一個大國的君主,有著一定的自律能力,實在沒有必要,增設這樣的言官群體,讓自己心煩意亂,找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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