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時期,道路和渠道縱橫交錯,把土地分隔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因此稱做“井田”。
井田屬周王所有,分配給庶民使用,領主不得買賣和轉讓井田,還要交一定的貢賦。
領主強迫庶民集體耕種井田,周邊為私田,中間為公田。
而其實質是一種土地私有制度,因為在夏商周(西周)三個朝代,一切土地屬于國家!
“狐卿此言差矣。”
慶忌搖搖頭道:“一味地遵循古制,豈可強國?”
“以魯國為例,魯國進行稅制改革,無論公田、私田,一律按畝納稅,實際上已確立土地私有。”
“既如此,我吳國何不能更進一步廢井田、開阡陌,使民得買賣,承認土地私有?”
“大王!”
聽到慶忌竟然還要讓原本屬于國家的土地,變成私人的土地,即便是太宰季札都看不下去。
“井田之制,并非不合理。若土地改國有為私有,不妥,請大王三思!”
廢除井田制,允許土地自由買賣,不妥?
哪里不妥?
季札沒有說出去,實際上也找不到什么像樣的理由辯駁。
因為吳國的賦役制度為貢、助、徹。
皆為服勞役于公田,其收入全部為領主所有,而其私畝收入全部為個人所有是一種勞役租稅。
周朝施行井田制,既作為諸侯百官的俸祿等級單位,又作為控制庶民的計算單位。
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準買賣,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關系去繼承。
所謂“井田”,就是具有一定規劃、畝積和疆界的方塊田。
長、寬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一田的畝積為百畝,作為一“夫”,即一個勞動力耕種的土地。
井田規劃各地區不一致。有些地方采用十進制,有些地方則以九塊方田叫一“井”。
因為把九塊方田擺在一起,恰好是一個“井”字形,井田的名稱就是這樣來的!
一井的面積是方一里,一百井是方十里,叫一“成”,可容納九百個勞動力。
一萬井是方百里,叫一“同”,可容納九萬個勞動力。
在井田的田與田、里與里、成與成、同與同之間,分別有大小不同的灌溉渠道,叫遂、溝、洫、澮。
與渠道平行,還有縱橫的通行道,叫徑、畛、途、道。
各種渠道的大小、深淺和通道的寬窄,都有一定的規格。
“大王,臣以為廢井田、開阡陌,使民得買賣之改革,并無不妥。”
御史大夫孫武起身道:“井田之制早已崩潰!”
“隨著更先進的農具,如曲轅犁與耕牛大量應用,再加上大王這些年鼓勵開墾荒地,吸引列國流民入吳,我吳國的耕地成倍增長。”
“井田制之千耦其耕,十千維耦的集體勞動形式早已過時。”
“加之,吳國在第一次變法中,編戶齊民,確立以一戶人家為勞動之力,此時若廢井田、開阡陌,使民得買賣,正當其時!”
治粟內史范蠡跟著道:“大王,御史大夫所言極是。”
“固有的井田之制,已經不適用于吳國。井田制早已崩潰!“
“若周恭王時,有不少卿大夫強迫庶民開墾井田以外的空地。”
“這樣開墾出來的田地,不可能是方方正正的,也不可能有一定的畝積,是瞞著公室,不納稅的私有物,是為私田!“
“人有土田,汝反有之。人有民人,汝復奪之。”
“昔日周桓王取鄭國田地,就得王畿內蘇仇忿生之田作為交換條件。列國卿大夫之間為田地爭斗、訴訟,也層出不窮!”
“如晉卻锜奪夷陽五田,卻犨與長魚矯爭田;周甘人與晉閻嘉爭閻田;晉邢侯與雍子爭鄐田,不知凡幾。”
“而開辟與耕種大量私田,必然需要眾多人力。”
范蠡侃侃而談,道:“然民不肯盡力于公田!如魯國三桓以擴大地畝,而不增稅額之法,收買民心。”
“如此,奴隸紛紛從公室逃往私門,得無異乎?”
“善!“
慶忌微微頷首。
范蠡的這一席話說得頭頭是道,讓人無法辯駁!
作為穿越者的慶忌,深知土地私有制才是歷史的主流趨勢。
且不說奴隸,就是有著自由之身的農民,對于自己名下的土地,只有土地使用權,而沒有土地所有權。
這如何使得?
這就極大的打擊了農民們的積極性。
而鐵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廣,為人們開辟廣闊的山林,興修大型水利工程,帶來了方便。
耕地面積和農業產量大幅度增長,農業的發展,使一家一戶為單位的小生產和以個體經營為特色的小農階層,有了成為社會基礎的可能!
“計然、文種。”
“臣在!”
被念到名字的右丞相計然與左丞相文種連忙起身。
“此事就交由你二人全權負責。”
“臣,謹遵王命!“
由此,接下來的吳國將廢除貴族的井田制,開阡陌封疆,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國家承認土地私有,并允許自由買賣!
……
暫時休息一下后,慶忌又在群臣以及一眾宿衛的簇擁下,亦步亦趨的來到一處草棚中。
此時,不少的農民都在草棚里納涼,相互交談著。
“你們是?”
“大王在此,還不快快拜見?”
一聽說慶忌是大王,草棚里的農民不淡定了,紛紛下跪道:“草民參見大王!大王萬年!”
“不必多禮。”
慶忌虛扶了一下,就坐在眾人的中間,環視一周,道:“二三子不必拘謹。寡人到此,只是想了解一下,諸位對于國府最新頒布的政令,有何異議?”
“這……”
農夫們都不禁面面相覷,不敢說話。
慶忌也知道他們有何顧慮,故而微微一笑,道:“我吳國不以言獲罪。所以,寡人期望二三子可以暢所欲言。”
“大王寬宏!”
其中一老農硬著頭皮道:“大王,草民本不敢非議國政,然,國府新政,禁止我等農戶進入山川湖澤謀生,實在不該。”
“似我等農戶一般,在閑暇之余還能到山里砍柴、打獵,或者到湖里捕魚,然后將所得之物拿到集市上賣。”
“然,現在國府的那一道新政,我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農戶,已經不敢再接近山水半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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