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重生之吳霸春秋 > 第120章 有悖于新法
  “走!快點!”

  在吳都的街頭上,一群披堅執銳的架勢正在押解著十幾個漢子,游街示眾。

  閑來無事的路人都十分好奇的圍觀過來,指指點點的。

  至于被押解的漢子,則是大為不滿的叫囂起來,為自己喊冤!

  “不服!某不服!爾等怎能憑空污人清白?”

  “咱們干的本來就是販鹽的生意!世代都是如此,關官府何事?”

  “即便是國府的政令,禁絕販賣私鹽,都不得如此哪!”

  被押解的漢子都是一副忿忿不平的模樣,若非雙手已經被繩索捆綁著,左右又都是頂盔摜甲,手持戈矛的士卒,恐怕已經暴動起來,四處逃竄了!

  圍觀的黎庶見狀,都不由得交頭接耳,竊竊私語起來。

  “他們所犯何事?”

  “沒聽說吧?是為販賣私鹽!如今國府推行鹽鐵專營之制,允許私人產鹽,再讓國府購置,但不許私人販鹽,違者一律嚴懲不貸。”

  “何止是不許販鹽?某聽聞惡金(鐵)、銅等東西都不許私人販賣。若有違者,重則處死,抄沒其家產;輕者也將被田產充公,服勞役十年到二十年不等!”

  “啊!懲罰竟如此之嚴厲!”

  聽到國家對私人販賣的鹽、鐵、銅等重要資源的打擊力度如此之大,在場的黎庶都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涼氣,倍感震驚。

  畢竟,吳國靠近大海,境內又有不少的銅鐵等礦產資源,可謂是得天獨厚的。

  這樣一來,在還沒有實行鹽鐵專營之前,過去的吳國,不少人都是靠著販鹽、產鹽、冶鐵、煉銅等謀生手段起家,發家致富的。

  只不過,現在國府實行鹽鐵專營之制,可謂是斷了他們的一大財路!

  國家可以允許百姓產鹽開礦,冶鐵煉銅,但不得私人販賣,他們所產出的鹽鐵等重要資源,都必須全部賣給國府,再由國府制定價格,對外兜售。

  這其中,他們雖有利可圖,但利潤著實不高。

  因此,少不得有些膽子夠大的百姓,鋌而走險,自己私自販賣鹽鐵!

  當然,也不能說鹽鐵不能私人販賣,只是必須要經過國府的認證,購置了國府的鹽鐵,這才能進行二次銷售!

  ……

  右丞相府。

  雅致的偏堂中,治粟內史范蠡正在與右丞相計然對席而坐。

  “恩師,對于最近所推行的新法,民間有不少怨言矣!”

  范蠡蹙眉道:“就說弟子所負責的鹽鐵專營之事宜,坊間私人販鹽,屢禁不絕。”

  “更讓弟子氣憤的是,近日來弟子勒令各地的鹽商、鐵(銅)商關閉店鋪,改民營為國營,商賈們明面上倒是不敢忤逆,紛紛關閉店鋪,然其此前所囤積的貨物,竟然都以低價出售予廣大販夫!”

  “如此,這才致使坊間涌現出大量的販夫走卒,不避風險,私販鹽鐵之事。”

  頓了頓,范蠡又道:“再者,國府已經明令,私人只有產鹽、冶鐵、煉銅之權,不許對外兜售,一律平價轉交國府。”

  “然則,近日弟子收上來的鹽鐵少之又少,且成色極差,何故?若說無人從中作梗,弟子斷不可信!”

  聞言,坐在對面的計然依舊是一副老神自在,云淡風輕的模樣。

  相較于年輕氣盛的范蠡,計然則顯得老謀深算得多!

  他早就猜到,要在一個國家進行變法改革,絕不容易!

  因而,計然自始至終都是如此的淡定,不急不躁。

  “少伯(范蠡表字),鹽鐵專營之制遭到這般阻力,不足為奇。”

  計然輕笑一聲,道:“鹽鐵專營,有利于國府財政,卻是在與民爭利!吳國從來都不缺有膽氣之人。”

  “現在,國府剝奪了商賈們對外兜售鹽鐵的權利,只允許其具有生產權,商賈豈能不惱?”

  “鹽鐵行業,本就是一個能夠牟取暴利的行業。原先是數倍,甚至是十數倍的高額利潤,現在卻賺不到多少的錢財,商賈們又豈能不恨?”

  “人心叵測矣!”

  計然捋須長嘆道:“商賈貪利、逐利,幾乎人人皆有趨利避害之心。”

  “若是有一倍的利潤,商賈們能夠鋌而走險;若是有五倍的利潤,商賈們能夠藐視王法;若是有十倍的利潤,商賈們能夠踐踏一切,不論是國法,還是人命!”

  “因此,我等切不可低估了人心,更不能低估了人心中的貪欲!”

  聽到這話,范蠡頓時肅然起敬,朝著計然作揖道:“恩師,弟子受教。”

  “少伯,不止是鹽鐵專營之事宜,為師負責的縣制與平糴法的推行,都遭到了不小的阻力。”

  計然搖搖頭道:“近日來,街頭巷尾,以至鄉野之間,有不少商賈都在以高價,大肆收購黎庶家中的余糧。”

  “待官吏到坊間欲購糧之時,收購上來的糧米少之又少……”

  “哼!”

  范蠡哼了一聲,不滿的道:“恩師,這分明是商賈們在公然抵制新法,公然抗拒國府所推行的政令!他們這般,便不懼遭到刑罰乎?”

  “刑罰?”

  計然意味深長的看了一眼范蠡,說道:“我吳國的法令中,可有一項是嚴禁商賈不得購糧,黎庶不得販糧的?”

  “這……沒有。”

  “既如此,何有刑罰之說?”

  范蠡不由得為之語塞。

  但,不管怎樣,商賈們這般大肆收購糧米,分明是在抵制平糴法,使吳國的國儲糧制度難以建立起來。

  這終歸是有悖于新法,不利于國的!

  “恩師,對此,你可有解決之法?”

  范蠡好奇的問道。

  “解決之法有二。其一,國府制定出嚴苛的法令,禁絕商賈大肆購糧,或禁絕黎庶私自售糧。”

  “其二,暫緩平糴法,放任商賈繼續高價購糧。待日后商賈們見到無利可圖,糧米囤積日久而發霉發餿,自然不會再大肆購置糧米。”

  “彩!”

  范蠡覺得計然的兩條對策都不錯。

  一急一緩!

  前者可能會導致黎庶怨聲載道,畢竟連私人販賣糧米的權利都沒有,黎庶又怎能不心生怨恨?

  后者則是國府要承受較大的壓力。

  畢竟暫緩平糴法,說得簡單,萬一吳國哪個地方發生災荒,國家沒有儲備的糧米,如何賑濟災民?

  屆時國府還可能要以更高的價格,去購置商賈們手中的糧米!

  風險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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