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重生我真沒想當暖男 > 第八章真香!
  其中有3000塊,是他第一個學期的生活費,因為是剛上大學,家里給的生活費比較寬裕。

  另外,還有兩千七八百塊錢,是他初高中這些年下來,一點點存下來的。李哲家里沒有給孩子零用錢的習慣,懂事的他也體貼父母的辛苦,從沒張嘴要過一次零花錢。

  就像他從五六歲起,就從沒主動要過新衣服、玩具和零食一樣。

  李哲不喜歡是零食嗎?不羨慕別的小朋友的新衣服、玩具,游戲機嗎?

  當然不是!是因為他從很小就意識到這個家庭是不富裕的,父母賺錢不容易,不愿意再給他們添麻煩。

  沒有零用錢怎么辦?就自己攢!

  李哲這兩千七八百塊錢,大部分都是從家里給的餐費、買衣服的錢和文具本子的錢中,一點點節省下來的錢,存到銀行攢下來的。

  還有不到一千塊錢,是他高考后暑假打工賺的。

  上一世,這兩千七八百塊錢,李哲都補貼到生活費里了,因為他后來管家里要錢越來越難了,每次張口都有一種求人的感覺。

  李哲在心里默算了下,手中的錢全拿出來,剛好夠他中3注500萬,不由慶幸今天沒有把學雜費交了,否則沒了的就不僅僅是8000塊錢了,而是一下沒了800萬。

  真要是中獎了,即使扣掉稅后,至少也有一千兩百萬

  人生第一個一千萬就實現了?

  想到這里,李哲內心就忍不住有些激動。

  別看很多人在網上人口嗨,幾百上千萬都不算有錢,京城一套房的事。其實別說是在07年,就是在十幾年后,一千萬也足以改變絕大多數普通人的命運了。

  在二三線城市,買車買房,再娶個顏值不錯的老婆,安逸的生活,絕對是足夠了。

  上一世,李哲要是有一千萬,也就不會活的那么落魄了。

  人與人之間最大的差距,就是錢。

  你比你班上有錢的同學成績好,比他長得帥,比他會為人處世,但走上社會了,人家可以輕松碾壓你,這就是現實。

  平民中的“天之驕子”尚且如此,何況蕓蕓眾生中的普通人了。

  李哲雖說是重生了,但這一千多萬的第一桶金,對他來說依舊極為重要,

  第一桶金往往是最難掙的,而有了資本后再滾雪球就簡單多了,李哲重生后最不缺的就是賺錢途徑,囤房、囤幣、買茅臺、騰訊股票等等,都是穩賺不賠的投資。

  但是投資需要大量資金,而李哲缺的就是錢,缺的就是第一桶金,有了這一千多萬,無疑省下了大量前期資本積累的時間和精力。

  李哲有信心,在十年后把這一千多萬,變成幾十億甚至上百億。

  要不要借錢,再多買上幾倍?資金越多,滾起的雪球也越大。

  但這個念頭,在下一刻就被李哲否決掉了。

  因為,李哲也不敢完全保證,自己的記憶沒有錯。

  畢竟是十幾年前的事了,記憶有所偏差也是極為正常的事。

  另外,還有蝴蝶效應,從他重生的那一刻開始,變數就產生了,就算他號碼沒記錯,也不一定真能中獎。

  再說,他真的是重生了嗎?不是穿越到了相似的平行世界?

  如果是平行世界,那變數就更多了。

  想到這里,李哲頓時冷靜了下來。

  真跟小品《有錢了》中一樣,彩票還沒買,就開始琢磨錢怎么花了。

  李哲心里自嘲一笑,沒必要太貪心,就用手里的這些錢搏一把,贏了,第一桶金就有了,提前走上人生巔峰,輸了也沒什么,大不了退學去打工,去積累資金。

  以重生者的見識和眼光,成功也只是早晚的事。

  賀志剛本來提議,晚上宿舍大家一起聚餐,但陳柏昀回家了,林景去陪女朋友,連楊浩也一直沒從網吧回來,因此這餐肯定是聚不成了。

  于是,李哲和賀志剛、王之恒,三人一起去食堂吃了個晚飯。

  吃過晚飯后,王之恒人就不見了,賀志剛也去別的宿舍逛了,只剩李哲一個人待在宿舍里,他干脆拿出本子和筆,開始構思《武道無涯》第一卷的大綱。

  習慣了用電腦碼字,再拿起筆來在紙上寫字,李哲一時很不適應,寫的太慢不說,關鍵是還提筆忘字。

  他不由慶幸自己是重生到了大學報到前,真要是重生到了高考前,他別說二本了,恐怕就連三本也考不上。

  李哲寫了一個多小時,勉強才寫了不到兩千字,看著本子上繚亂的字跡,其中還夾雜了不少拼音,他不禁搖了搖頭。

  暗想:“要是中獎了,第一件事就是先買個好筆記本電腦。”

  沒錯,彩票還沒買呢,他又先琢磨上獎金該怎么花了。

  看了下時間,快晚上8點了,李哲干脆不寫了,決定去練拳。

  換上了一套運動穿的短褲短袖,李哲就下樓,出了宿舍。

  走在夜晚的校園里,在路邊的座椅上,草地上,樹下,約會的小情侶,隨處可見。

  此時,校園風氣還沒有十幾年后那么開放,很少有情侶敢再大庭廣眾之下,旁若無人的膩歪,要親熱也都會找個隱蔽的地方。

  李哲一路來到宿舍樓南側的足球場。

  說是足球場,其實就是一大塊荒地,只是在場地兩端設了兩個球門。球場上有兩支隊伍在踢球,周圍稀稀拉拉有些學生在跑步、鍛煉。

  李哲先是慢跑了一會兒。

  這場地很大,一圈跑下來就有800米了,李哲一口氣跑了三圈,也只是微微有些有些氣喘而已。

  停下來腳步,李哲抹了一把額頭的汗水。

  他出這么多汗,不是累的,而是天氣實在太炎熱了。

  不得不說,李哲此時的體力是真好。

  李哲高中時很喜歡跑步,他那時走讀,每天晚上放學后,都會不坐公交車,而是會跑步回家。

  他家距學校五六公里,也就是說李哲每天都要跑五六公里。

  一開始跑步是為了緩解學習的疲勞,但時間一長就養成習慣了,一天沒跑步,就渾身難受。

  每天堅持長跑,身體漸漸也就鍛煉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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