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重生2000,青梅校花18歲在線閱讀 > 第五十六章 俠客行
    兩個月前,陳勝拿著兩千錢離開的時候,意氣風發,仿佛天下皆可去得,連要走向何處都沒有告訴張鵬和碩這兩個兄弟。他只托認了大哥的里典“達”給自己開具了游學的“驗”和“傳”,就告別了眼前的茍且,去尋找詩和遠方。

    秦代對黔首的人身自由控制很強,除了要帶身份證明“傳”之外,還要由地方備“驗”,寫明外出緣由。好在陳勝以里典“達”為兄長,所以才能順利外出。

    陳勝懷揣著憧憬出行,卻無明確的目標。在他的心中,一顆任俠天下心早就躁動不已,仿佛只要離開翠花鄉、離開陽城縣,到四處走一圈,就算是同那些行走八荒的俠客們一樣,可以拍著胸口同鄉里吹噓:“俺也是國俠、縣俠了。”

    他曾幻想著,等自己這一遭走回來,鄉里中的浪蕩子,該是再也不敢在自己面前放肆了。可是,游俠之路豈能如此好走?

    兩個月內,陳勝遇到了各色人等。有的與他相見恨晚,但其實只圖一口酒肉;有的對他愛答不理,根本不用正眼去看這等鄉里走出的小子;還有的名頭很大,但卻閉門謝客,根本不再提“俠”字了。

    這也難怪,自從韓非子提出“俠以武犯禁”之后,秦國就極力清剿這些社會不穩定因素。等到天下一統,更是用嚴格的戶籍制度來限制百姓出行的范圍和自由。如此一來,人們都被束縛在土地之上,俠不能游,便如龍墜淺灘,再也不敢興風作浪。

    不過,陳勝也不是全無收獲,到底還是有人身具六國遺風的,不但給以指點,還介紹了許多人給他結識。當然,這些都是要花錢的。

    直到后來,千金散盡,身邊的人漸漸冷落,被逼無奈之下,他不得不踏上歸途。

    不成想,在山路上遇到賊人,連最后的錢財也被一搶而光。好在“傳”和“驗”拼死保住了,才沒有被路過的官吏捉去。

    陳勝跋山涉水而回,風餐露宿,總算硬挺著走回陽城縣,恰巧遇到了站在自家工肆門前吹噓的季弟——碩!

    張鵬靜靜地聽著陳勝把自己的坎坷經歷說完,心想著:“他歷史上能一呼百應,恐怕并不是一朝云集,而是和這種結識各路游俠的經歷分不開啊。但這種有錢人才敢玩的游戲,一介雇農參與進去,不被榨出骨髓來才怪!”

    事實上,歷史上的俠客集團和張鵬所料的基本一樣,他們是春秋戰國社會激變中產生的一個新的社會集團。先秦的“俠”多出身于貴族,因為只有貴族才有經濟實力和精神實力把人聚攏起來,窮人根本玩不轉。

    中國古代是垂直組織類型的社會,每人各有特定的位置,上下有等,很少流動。也就是說人們之間除了垂直的統治與被統治以外,很少有橫向聯系。春秋以前“大夫無境外之交”,大夫以下更不用說了。甚至連“友”字都很少見,即用也多指“友邦國”(國家的朋友),或指兄長愛護弟弟,曰“友”。很少用以描述個人之間的關系,可見那時人們橫向往來很少。

    這種情況到了春秋時代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戰國時期這種變化更加劇烈,一些古代的貴族逐漸被消滅或被取代,貴族社會由松動到逐漸解體。

    許多大夫、士從原有的垂直統治的系統中流離了出來,原有的飯碗打破了,他們要找尋新的飯碗和謀求個人發展自然要到各地、各國奔走,要廣拉關系,多交朋友,這是一種新產生的社會需求。

    《論語》一開篇就說“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士人有朋友了,而且是從“遠方”來的,大約是“外國”。用今天的角度來說,沒錢出國游都不現實,更何況和外國人交朋友?

    心里雖是如此想,嘴上卻還安慰道:“仲弟回來就好,為兄正有大事需要人手,自家人能幫襯一二,豈不美哉!”

    如果推擇不出意外,張鵬馬上就要上任都田嗇夫了。牟走之后會留下權力真空,陽城二十六個鄉的田嗇夫本來都想著牟走了自己好上位,他們要是知道自己截胡了,還不得炸鍋?所以要提前布局,找好幫手才行。

    正巧陳勝回來了,他雖然受了不少苦,但好歹也算揚名周圍幾縣,認識了不少酒肉朋友,大用頂不上,拿出來唬人總可以吧。

    陳勝也是嘴里發苦,當初走的時候半句話都沒有留,如今喪家犬一般的回來,大兄竟然沒有埋怨自己一個字,還誠心接納,這才是兄弟之情啊。

    一旁的碩撇了撇嘴,自從陳勝私認里典達為兄之后,他就不待見這個家伙,只是不知道大兄為何一直維護他,真是怪哉!

    張鵬之所以能包容陳勝,其實不過是知道這家伙日后會有一番作為,想結一個善緣罷了。他對所謂游俠的了解,大部分來自于后世金庸先生的小說,特別是郭靖那一句:“俠之大者,為國為民”讓其印象深刻。至于秦代的俠客是否也是如此崇高,就得打一個問號了。

    事實上,在先秦時期,“俠”與“夾”是一個字,而“夾”的本義是指有人追隨。

    過去許多學者解釋“俠”往往受到戰國末年《韓非子·五蠹》篇中的“俠以武犯禁”、“廢敬上畏法之民,養游俠私劍之屬”等話頭的局限。

    但實際上,這些人只看見了“武”和“劍”,而忽略這些話的主旨所在。

    韓非意在指出一些貴族豪門窩藏“私劍”(屬于個人的武裝力量),不怕法律,敢于“犯禁”,目的在于揭露這些“俠”是“以匹夫之細,竊殺生之權”,而這個“殺生之權”在法家看來只能專屬于君主,任何“匹夫”(包括君主的親貴),不可據而私有。

    俠之所以招攏“私劍”,其目的在于“肆意陳欲”(使自己的欲望不被約束);而且成為“俠”,還要“棄官寵交”(官員放棄職責去結交朋友),這樣才能使自己的武裝力量壯大起來。可見韓非子盡管強調“游俠”的暴力作用,但他對游俠的理解還是在于“俠”有一幫子人(私劍)追隨和作為后盾,并非說“俠”本身就是暴力。

    后來,司馬遷在《游俠列傳》中進一步闡釋“俠”:古布衣之俠,靡得而聞已。近世延陵、孟嘗、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親屬,藉于有士卿相之富厚,招天下賢者,顯名諸侯,不可謂不賢者矣。比如順風而呼,聲非加疾,其勢激也。至如閭巷之俠,修行砥名,聲施于天下,莫不稱賢,是為難耳。

    這段話說得很清楚,太史公所標舉的“俠”是春秋時的延陵季子、戰國時四公子,都不是“以武犯禁”的人物。他們的共同點在于“招天下賢者,顯名諸侯”。換句話說他們是因為有一幫追隨者(不管這些追隨者抱有什么目的)力量強大而彰顯于社會的。

    陳勝散盡千金之后,既無人追隨,也不曾追隨別人,只能算是花錢交了學費,在淮陽郡各色土豪、俠士面前露了露臉,算混了一個面熟而已。

    不過,他還是拍著胸口道:“大兄盡管放心,涉定然不讓你失望便是。“

    ”善!“張鵬撫掌而笑,拉住不情不愿的碩,道:”今日你我兄弟三人再聚,乃是喜事,同去醴母去吃酒!“

    陳勝早就餓的前胸貼后背了,一聽還有酒吃,立刻精神起來。

    不過酒價可不低,他遲疑道:“大兄可有錢財?”

    “嘿嘿!”不等張鵬開口,碩已經得意道:“你怕是還不曉得,咱們大兄如今可是名人嘞,哪里會短吃酒的錢!”

    張鵬豪爽道:“且先吃三碗酒,再同你說這兩月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