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退下,讓朕來 > 109:諸君可是在找在下【求月票】
    侍女端著作畫用具魚貫而入。

    饒是翟歡也忍不住微變了臉色。他沉著臉,放下手中酒盅,欲起身執言——這又不是娛樂性質的曲水流觴宴,若真是仰慕祈先生的丹青畫作,大可以宴會結束,攜重禮登門求取,而不是用對待伶人一樣輕慢的態度……

    郡守在拿祈善尋樂子嗎?

    不過,這些念頭只在腦海盤旋,并未訴之于口,因為半途收到祈善的眼神暗示,示意他不要插手。翟歡猶豫了一瞬,抿了抿唇,將酒盅一飲而盡,找借口去廳外透透氣。

    郡守將這一切盡收眼中。

    暗中嗤笑:“年輕人還是太沉不住氣。”

    見祈善右手執筆,姿勢嫻熟自然,落筆果斷利落,他問:“先生可會左手作畫?”

    祈善神色自然地回答:“會,少時好奇學過一陣子,只是不如右手那么靈活。”

    郡守用閑聊的口吻回憶:“本府少時也認識一個會用左手畫的友人,不過他不是好奇學的,而是天生如此。對他而言,左手遠比右手好用。說來巧合,他與你同名同姓同字。”

    祈善淡淡道:“哦,這般巧合?”

    郡守有些不好意思:“先前看到先生丹青,還以為是那位友人來孝城看本府呢。”

    祈善聞言將筆交到左手,同樣行云流水:“郡守與友人感情甚篤,交情深厚?”

    郡守嘆道:“是啊,可惜多年沒見了。”

    祈善笑而不語,精力專注畫紙。

    左手作畫?

    席間眾人對此沒什么興趣。

    因為世人都是用右手,以右為尊,用左手的就成了特例。即便有些人生來就更偏向左手,家中長輩也會用手段將其矯正。刻意去學左手畫,可不就是嘩眾取寵的小手段?

    當即便有客人笑呵呵地閑聊。

    “在下拙見,學畫作畫,三分天賦、七分苦練,畫技扎實、根基夯實才是重中之重。用什么手去畫都是次要。倘若是天生善用左手,家中長輩也未及時糾正,倒沒得說。可若是為了噱頭去浪費精力,豈不是本末倒置?”

    在這個世界,“畫”更多時候用來消遣的,一般文心文士不會在這方面下很多功夫。有這個時間,多鉆研言靈、打坐修煉不是更妙?沉迷太過,還會被蓋上“玩物喪志”的標簽。

    因為不清楚郡守和友人關系有多好,他便將那位“友人”撇出去,只踩寂寂無名的祈善。

    說完便有相熟的客人笑著附和。

    郡守這邊不置一詞。

    賓客見狀,便知道祈善在郡守眼里沒分量,一個可有可無、能拿來取樂的玩意兒,無需多尊重。于是聊天內容便多了對“左利者”的議論,或是“奇聞異事”、或是“緋聞閑談”。

    祈善始終不動如山,既沒有遭到羞辱的憤怒,也沒有被嘲笑的無地自容,仿佛繞在他耳邊的嘰嘰喳喳全是聒噪廢話,與他本人也沒有丁點兒干系,心湖激不起半點兒波瀾。

    郡守一邊品茗一邊暗暗打量祈善。

    內心搖擺不定。

    倒不是懷疑祈善是他認識的那個“祈善”,沒見到人之前他懷疑過的,還為此寢食難安,恨不得派人將他暗殺掉,但又害怕不敢輕舉妄動。直到見了真人,懸吊的心才放下來。

    二人相差太大,不可能是一人。

    但他懷疑,眼前這人可能是政敵派來惡心他的,“祈善”也不是真名。如此,疑點便說得通了。因此郡守才放任、暗示其他人嘲弄,也有激怒試探他的意思。

    不多時,祈善交了畫。

    郡守也沒細看,撫掌夸獎祈善畫技了得,其他賓客也很給面子地 給面子地捧哏,仿佛前不久陰陽怪氣、指桑罵槐的不是他們。祈善也懶得應付計較,隨便找了借口帶著那盤報酬走了。

    出門不多會兒便遇上要回正廳的翟歡。

    祈善道:“翟大郎君在此做客?”

    翟歡:“拜訪名士。”

    名士???

    他這位仇家???

    祈善歪頭,回憶了會兒,想起來了。

    他這位仇家爬得快、會抱大腿,但名聲不好。為了彌補短板,時常邀請四寶郡各地名士一塊兒玩,將“投其所好”四個字發揮到極致。

    有什么名士路過他的地盤,他也一個不放過,讓客人充分感覺到東道主的熱情好客,送錢送人送溫暖,為人仗義、熱情大方。

    一來二去,竟也成了遠近聞名的名士(媛),在名士圈(名媛圈)蠻有存在感。

    祈善笑瞇瞇問道:“其人如何?”

    翟歡:“……”

    雖然沒有說話,但他一言難盡的表情又像是將什么話都說了,看得祈善心情愉悅不少。

    他拍拍翟歡的肩膀,神秘道:“好好玩。”

    翟歡:“玩?”

    “聽聞這位郡守后院養的妾室,各個都是盡態極妍、姿色無雙,小友或許有福了……”

    翟歡:“……”

    他表情越發僵硬,看得祈善心情大好,在他肩上做了個“拂”的動作,仿佛翟歡在這間宅子沾上什么贓物,哈哈大笑,揚長而去。

    翟歡沖祈善背影道:“先生也小心。”

    既然這位郡守金玉其外敗絮其中,想必也不會讓祈善輕易帶走那些金元寶,還是不能放松警惕。祈善自然也知道這個道理。

    不過他丁點兒不慌,用這些錢在郡府派來的人眼皮底下,大肆采購,但沒有全買米糧,大部分都是木頭炭火、布匹種子,少數農具、筆墨紙硯,讓人搞不清楚他想搞什么。

    裝了滿滿四十多車。

    祈善不是在買買買的路上就是到處喝酒玩樂,有時抓住酒肆的酒鬼都能嘮嗑一時辰。

    沒一點兒有用內容。

    廢話連篇,聽得人哈欠連連。

    祈善卻樂在其中,偶爾還會揣著他那只叫“素商”的貍奴采買上好的料子或者小魚干。

    如此過了三四天,祈善終于包袱款款踏出孝城。他前腳剛走,后腳便有一伙人跟上。

    賊眉鼠眼,不懷好意。

    他們也是偶然聽說這窮文士身懷巨財,本著錯過這村沒這店的原則,準備干票大的。

    誰知跟到郊外,視線中的人突兀消失。

    “人?人呢?”

    “怎么突然不見了?”

    就在他們驚慌的時候,身后傳來一聲笑。

    “諸君可是在找在下?”

    一回頭,卻見清癯瘦弱的青衫文士,手執長劍,面帶微笑,遠遠一看仿佛筆直青竹。

    小賊們:“……”

    不過半刻鐘。

    祈善將擦拭劍身血跡的手帕隨手一丟。

    收劍入鞘,悠悠往深山而去。

    隱約的,還能聽到他與人低語。

    “素商,陪阿爹回去敲鐘。”

    “你問敲什么鐘啊?”

    “自然是敲那歹人的喪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