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陶真裴湛小說 > 第1194章 我叫裴煥
我叫裴煥!
我有個三個弟弟,他們……都比我高,比我英俊,還比我蠢!
可他們都很……特立獨行。
真的!
我要時刻保持神秘感,用盡腦細胞,發揮我這輩子所有的聰明才智,再裝裝高冷才能在他們面前保持一個做大哥的威嚴。
我絕對不會承認,我的醫術不如裴湛,武功不如趙云辭,畫畫不如裴恒……
呃……
這么說,我好像就一無是處了。
然而并不是!
事實上,我真的天賦異稟,運籌帷幄,總能帶領這些家伙們化險為夷!這個家沒我就是不行,他們都承認這一點,而且我知道許多許多他們不知道的秘密!
對,秘密!
呵……
他們都崇拜我!
……
裴煥十五歲的時候,意氣風發,在好友都有了通房丫環的時候,他還個童子雞,好友炫耀個中滋味的時候,裴煥偶爾也會很羨慕,可他不能表現出羨慕!
他要時刻保持住一個貴公子的高冷人設,即使他也很好色,可他必須高冷,也只能高冷。
今日父親進宮了,他是太醫,總會因為大大小小各種奇葩事被召進宮,有時候是嬪妃生孩子了,有時候只是某個嬪妃心口痛了,當然這種心口痛太醫是治不好的,必須皇上過去揉一揉才能好,諸如此類,沒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就跟有病一樣,裴煥覺得這些人最該治的其實是腦子。
因此,他對皇宮并不感興趣,甚至有些厭惡,可他不能表現出來,因為父親對他寄予厚望,他愚蠢的二弟甚至因為他能進宮當太醫滿臉的羨慕。
裴煥好想告訴他,這福氣給你要不要,要不要?
他二弟弟果然是個蠢蛋!從他那雙毫無波瀾的眼睛里就能看得出來。
然而裴煥卻很羨慕他,因為他一點不想做太醫,他只想做個隨心所欲的紈绔!
哎……
和他有同樣想法的還有一個人,此人身份比裴煥尊貴,比裴煥還身不由己,每次看到他裝模作樣,裴煥就覺得心里平衡多了。
此人叫燕鏡宵,他是當朝太子,正經的皇子龍孫,可謂是大順最有前途的職業,這么說吧,只要他不作死,這個天下都是他的。
太子約賞花,裴煥欣然前往,太子不住東宮,他在郊外有一個莊子,非常大,非常豪華,人人都以為太子淡泊名利,清雅端方,裴煥就想吐一口痰給這些人,你們哪里看到他淡泊名利了?他可是太子,什么名利都有了,他淡薄個屁。
還有什么清雅端方……
我呸!
這個衣衫半褪,光腳喝酒的人是誰?
裴煥覺得燕鏡宵還挺分裂的,和他一樣,在外人面前,燕鏡宵非常完美,很高冷,可是如今……
“阿煥,過來陪我喝一杯,當太子真的是太無聊了!”燕鏡宵拿著酒杯喝了一口被辣的滿頭大汗,又趕緊喝了一杯茶漱漱口:“真不能理解為什么要喝酒,太難喝了,可不喝又顯得我沒有男子漢氣概!”
裴煥好笑:“你已經夠有男子漢氣概了……”
沒人比你會裝了!
若不是怕被人發現了,燕鏡宵一定還要叫十幾個姑娘過來,一個彈琴,一個唱曲,一個捏肩,一個捶腿,剩下的可以跳脫衣舞給他看。
裴煥覺得燕鏡宵的本質其實就是個很膚淺很庸俗的人。
燕鏡宵反駁:“阿煥,誰不庸俗了,再說俗怎么了?高雅的人晚上關了燈也得上炕耕地生孩子……”
眼看他就要往要被和諧的地方說,裴煥及時打斷了他:“聽說皇后娘娘正在選太子妃!”
燕鏡宵一張死人臉,瞬間沒了表情,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
裴煥看他這樣,總感覺他像個有故事的人,可是他仔細回想了一下,雖然燕鏡宵身份尊貴,可他一出生就順風順水的,他的生活且枯燥且乏味,為了防止他玩物喪志,連身邊的婢女皇后都選的丑的,他哪里會有什么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