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司念周越深林思思 > 第1章 穿書年代假千金

司念剛清醒過來,消化著陌生的記憶,就聽到女人哭鬧的聲音。
“那能怎么辦,難道你讓我們的親女兒嫁給一個帶三娃的老男人嗎?”
“嗚嗚,她已經在吃了十幾年的苦了,不是我不疼念念,但再怎么樣那才是我們的親女兒啊。”
司念視線模糊的掃過床邊的兩人,是一對四十來歲的中年夫妻,男人抽著煙,眉頭緊蹙,女人正在掩面拭淚。
司念穿書兩天了,但她一直因為原主身體原因沒有清醒,一直在消化腦袋狗血的記憶。
她穿書了,還是落后的八十年代。
這也作罷,還是一個假千金。
真千金一個月前找上門來了,說她才是真千金,去一鑒之下還真是。
原主的身份就變得微妙起來。
真千金一直生活在貧窮的農村家庭,假千金不想過苦日子,生怕父母趕走她,所以撒潑耍賴賴著不走。
更重要的時候,這會兒的她還跟軍區大院首長的兒子訂了婚,眼瞧著馬上就要嫁入豪門了,真千金忽然出現,打亂了計劃。
原主氣的半死,也將真千金恨上了。
就算是養條狗,十幾年也是有感情的,更別說還是個活生生的人。
原本家里想著讓兩人都留下,畢竟司家三代當官,也不是養不起。
誰料真千金鄉下父母那邊卻也跟她訂了婚事,要讓她嫁給一個離婚帶三個拖油瓶開養豬廠的二婚老男人。
真千金當然不干了。
司家父母心疼親生女兒受了十幾年的苦頭,還要嫁給大齡二婚男,心疼的不得了,不愿意讓她嫁過去。
誰知道真千金的鄉下父母收了錢就跑了,這會兒不得不嫁。
思來想去,就有了讓假千金替嫁的念頭。
雖然聽起來不太好,但是司家覺得,給人家白養了十幾年的閨女,養的這么好,幫個忙也是情理之中。
而且她不是親女兒,若是讓她嫁過去,司家就虧了。
好的當然要留給自己的親女兒。
原主得知這件事,當即氣急攻心,跳水自殺了。
這件事鬧得沸沸揚揚,連帶著司家都沒了面子,對原主也有些厭惡起來。
從小他們帶孩子出去,就有人說過,這孩子怎么長得不像爹不像媽的,搞得兩人很尷尬。
女兒也是性格蠻橫無理,跟大家閨秀沒得比。
便想趕緊換回來。
司念眨巴著眼睛。
原主雖然跳水了,但并沒有沒死,甚至因為這件事,家里人覺得她太極端,立即送去了鄉下。
原主嫁給二婚老男人后,將所有的過錯都推到老男人身上,虐待他的孩子,最后對方忍無可忍,和她離婚。
假千金變成了落魄乞丐,最終慘死街頭,結束狗血一生。
真是令人無語的劇情。
司念這幾天活不活死不死的躺在床上,最想的就是著這要是一場夢該多好。
她好不容易存下三十萬的首付,剛交了定金,說沒就沒了。
氣的她半夜都睡不著。
這會兒看女主媽媽都說到這個份兒上了,也不能再逃避。
家里人明顯偏向真千金,她留下來不僅尷尬還寄人籬下,日子并不好過。
不如主動離開,或許還能得到個好名聲。
于是司念開口了,“別哭了,我去。”
房間安靜了幾秒,張翠梅才發現女兒醒了。
她的表情閃過一瞬的尷尬,隨即又愧疚的說:“念念,你別怪我們無情,只是媽實在無可奈何。”
司念淡淡的點頭:“我懂,我要是留下說不定還要跟林思思搶軍官未婚夫,始終是不好的。”
她說的太過直白,反倒是讓兩個大人都有種被戳破的羞恥感。
畢竟當年人家是看司念長得漂亮,才主動定下的婚約。
但兩人一致認為,這肯定是因為自家的身份。
“我這里有一百塊錢,夠你花一段時間了,要是有什么困難,可以給我們打電話。”
沒錯,是打電話,不是過來找。
顯然是已經打算和她拉開關系了。
不過有一百塊錢也還行,畢竟這八十年代,一百塊錢已經相當于未來的一千塊了。
司念也不貪心,主要是她和人家也不熟,加上本身假千金這個身份足夠尷尬了,人家富養了你十幾年,你還要坑一筆,糾纏不休什么的,確實是很敗好感。
她伸手接過,兩人說了兩句讓她早點收拾,明天送她過去,便一前一后的離開了。
生怕她反悔。
明天就是結婚的日子了,雖然說結婚,但二婚在這個年代始終不光彩,所以并不打算辦婚禮,把人送過去就得了。
司念起身,打量著這個房間,房間不大,一張漂亮的鐵床,有書桌有衣柜還有梳妝鏡。
一般人家可住不起這樣好的房間。
司家對原主確實是也還算不錯,起碼在吃穿上沒有虐待過她。
所以原主的衣服還挺多的,一些漂亮的法式裙子,中式裙子,配飾等等,還有不少珍珠項鏈。
桌上放著這個年代才有的熱潮護膚品,百雀羚、雪花膏。
原主因為跟首長兒子定了娃娃親,在保養這方面,司家也是十分舍得。
所以原主被養的嫩生生的,完全就是膚白貌美大長腿的富家千金模樣。
過慣了這樣的好生活,自然是不想嫁給老男人。
將好東西都收著,第二天,司念提著自己的箱子乘車離開了。
沒想到這么輕松就把她送走,司家人還有些回不過神,畢竟從知道不是親女兒之后的一個月,司念一直各種鬧著要留下來。
這會兒忽然這么爽快,反倒是讓他們有些難受。
養了十幾年的女兒,說沒就沒了。
換誰誰心里不難受?
看著父母略帶不舍愧疚的目光,真千金林思思紅著眼睛:“爸爸,媽媽,我是不是做錯了,我沒想這樣的,要不然還是讓念念回來吧。”
兩人立即收回了目光,看著瘦弱的親女兒,滿心愧疚:“胡說,你沒錯,念念也十八歲了,該離開了,總不能養她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