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食在大宋 > 第三百六十二章 請罪(二)
  “是啊,是啊,有孕的人是要忌很多口的,文家也沒個女性長輩,哪里知道孕婦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不送是最好。”

  聽著眾人都向著她,婦人都要氣瘋了。

  “那我女兒也是吃了她的東西才早產的,她怎么都有責任。”

  “這事怪我。”這時,孫大娘站出來道:“當日文老弟送東西來時,大郎媳婦也在旁邊,可能是因這樣,他才覺得不好說,卻也幾次提醒我讓我趁熱吃,奈何我個笨腦子根本沒反應過來。”

  “他出門后,大郎媳婦見我還有一個沒吃,說這吃食聞著香甜的緊,想嘗嘗。我想她懷著孕,確實辛苦,也容易饞,就給了她,誰曾想......”

  “都怪我,都怪我啊。”說到這,孫大娘連連跺腳,自責不已。

  “噯,這也是想不到的事,只能說是陰差陽錯了。”有人感慨。

  “原來是這樣吃下的啊,那她先前怎么說是文家丫頭下毒呢?”也有人想起婦人先前說的話,反問婦人。

  “我女兒因為吃了她送的東西早產,我懷疑有毒怎么了,是你們,你們不懷疑嗎?”

  她這么一說,有些當娘的人又立時表示理解。

  畢竟女兒早產,外孫沒了,有些過激的想法也屬正常。

  見有人點頭,認同她的觀點,婦人頓時得意起來。眼風掃著文舒似在說,看吧,別以為只有你這小賤人說的話有人附和,我說的話也是有人聽的。

  文舒權當沒看到,再次朝著孫大娘和孫和平一拜,哽咽道:“謝大娘講明經過,還我公道。”

  “大郎嫂子早產一事,雖然不是我心之所愿,但確實是因為誤食了我送去的吃食,累大郎嫂子為此受難,孩子喪命,我心里也不好受。”

  “你少假惺惺的。”婦人跳腳罵道:“我外孫子沒有了,女兒又受了這么大的罪,以后還能不能懷上都不好說,你以為賠個罪,磕幾個頭就算了。”

  “那嬸子想怎么辦?”

  這句話可是問到婦人心上了,她想也沒想的道:“賠償,當然是要賠償。”

  “我行事有錯,賠償是應該的,不知道嬸子想要多少賠償?”文舒看著婦人,想知道她心里的‘價位’。

  “怎么也得百八十貫。”

  此話一出,又是滿場皆驚。

  “百八十貫!這也太訛人了。”

  “就是,就是,她女兒自己要吃的,怎么能要這么多。”不待文舒說話,圍觀人群已經先議論了起來。

  文舒默了默,從腰間掏出一張交子,雙手呈上:“百八十貫,我沒有,也不合理。這里是二十貫,是我的一點心意,給大郎嫂子買些好藥材,補補身子。”

  就是有,她也不能給,財不露白。再說她要是給了,別人更會覺得他們家是軟柿子,隨時可以捏兩腳,以后沒錢了,就來找她麻煩。

  她可不想給自己找事。

  “二十貫,打發叫花子呢。”婦人不服。

  雖然百八十貫喊得有些多了,但二十貫也太少了,她心里的價位,最少也得五十貫。

  她這邊想的挺好,那邊群眾們卻又議論開了。

  “二十貫?這怕是文家所有的現錢了吧?”

  “能拿出二十貫,已經很有誠意了。”

  “就是,巷子里有幾家有二十貫現錢的。”

  耳聽得議論一邊倒,婦人氣急,高聲道:“那我女兒后半輩子怎么辦?萬一以后懷不上,可不是一輩子都毀了。一百貫換一輩子,哪里多了。”

  “那也不能讓人家賠一百貫啊。”

  “就是,就是,一百貫,一家人不吃不喝,也得攢上三四年吧。”

  婦人想了想,退了一步,“那就八十貫,不能再少了。”

  眾人聽著,雖然還是覺得多,但比之剛才聲音小了不少。婦人見狀不由得意。

  果然她先前往高了報是對的,這不,她主動降了二十貫,立時就沒聲了。

  “誰說她以后就懷不上了?”就在婦人以為大局已定的時侯,文舒突然問道。

  “當然是大夫說的了。”婦人道。

  “哪位大夫說的,可否請他出面作證。”

  婦人眼神閃了閃,吱唔道:“大夫雖沒說一定懷不上,但也說傷了身子,不一定能懷上。”

  “也就是說,還是有可能懷上的了?”文舒目視婦人,“若是能懷上,我憑什么賠八十貫。”

  “那要是懷不上呢?”婦人反問。

  “是啊,這種東西很難說的,要是懷不上了,確實是毀了一輩子。”有生過的婦人的道。

  “若是懷不上,這一百貫我就出了!”文舒揚聲道。耳聽得四周再次嘩然,又補了一句:“只是有個條件.......需得年過四十還未開懷,才作數。”

  這倒也合理。

  圍觀眾人連連點頭,就連婦人都找不出反駁的話來。

  因為本朝律法規定,平民百姓想要納妾,需得年過四十無子才行。文舒比肩著這個,定下條件,聽起來確實合情合理。

  婦人沒想到她這么容易松口,狐疑道:“真的?嘴上說的可不算。”

  “我可以立字據。”文舒道:“只是,若是嫂子日后能懷上,這一百貫,我便一分都不會給。”

  她雖然覺得孩子掉了,自己有責任,卻也不會真任人拿捏,說什么是什么。

  這一百貫,她有八成的把握不用出。

  一來,她已經尋得了能助人懷孕的果子,雖然目前儲三嬸那邊還沒有回饋,但想來應該是有效的。

  就算無效,小孫氏也不是一定就不能生了。

  退一萬步說,就算她真的不能生了,立的字據也得等到四十歲后才兌現,那時一百貫對她來說應該不難吧。

  再者,若小孫氏因此真的不能再生了,她補償一百貫,給她做下半輩子的依靠,也是應當應份。

  否則她自己良心也難安。

  “好,這可是你說的,那現在就立字據,誰愿意當見證人?”婦人知道這已經是爭取來的最好結果了,稍一思量,就接受了。

  “有擔當!老朽愿當這個見證人”人群中一位老秀才,看向文舒的目光滿是贊許,“常人碰上這種烏遭事,躲都來不及。這丫頭卻能主動登門請罪,給予補償,這份心胸,更勝須眉啊,拿紙筆來......”

  說話老秀才是附近幾條巷子公認的公道人,他這么一說,眾人更是一邊倒的支持文舒。紛紛附和,贊揚文舒有膽量,不怕事。

  婦人沒想到,鬧這一場不僅沒讓人心生同情,訛得更多的錢,反倒讓對方受了一波贊揚,當下臉都綠了。

  不過事情已經這樣了,她還是先把爭取到的定下再說。

  正當婦人要進屋拿筆墨時,那頭文舒又開口了。

  “等等,在立字據前,我還要澄清兩件事。”

  “什么事?”有人問。

網頁版章節內容慢,請下載好閱小說app閱讀最新內容

請退出轉碼頁面,請下載好閱小說app 閱讀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