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三國之經天緯地 > 第三十二章:婚姻法規
  婚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象征,若沒有婚姻關系,如同野獸那般放飛自我,人也就不能稱之為人了,連高級動物都算不上!家庭的誕生,穩固了社會關系,組成了基本的人類聚居要素,有此基礎,人類才創造出了如今的璀璨文明!

  因此,對于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體系,婚姻是非常重要的一環,這個問題不容忽視!

  當然,古代也有古代的婚姻法規,自成體系,約定俗成,這個問題,似乎不用劉緯去多費心思,可是這種法規,是封建統治者為了強化君權、父權和夫權,所強加給普通百姓,尤其是女性的一種枷鎖,甚至違背人性的基本原則,實乃糟粕!

  劉緯作為一名穿越者,欲圖在漢末三國時代,大力推進社會發展變革,使中華民族由此走上富強民主的發展道路,就不能忽視這看似微不足道的婚姻問題,遲早要推行新式的婚姻法規,約束民間婚嫁,向文明現代的方向去發展!

  不過,請別誤會,這里說的新式法規,只是有別于傳統的封建禮教與法規而已,并非現代婚姻制度!在動蕩的亂世和落后的古代,推行現代婚姻制度,除非劉緯是瘋了!

  我們曾經說過,亂世當中,成年男子,多死于戰禍,十成之中,男丁之數,不足三成!這就造成了古代社會女多男少的客觀現實,與現代根本不一樣!

  若是在古代,尤其是亂世推行一夫一妻制度,不僅不會促進社會的健康發展,反而容易增加不穩定的因素!可以想見,大量適齡女子,找不到夫君,又不能做妾,她們將何去何從呢?難道要當一輩子的老姑娘?

  因此,劉緯所擬定的新式婚姻法規,其實就是在原有的基礎上,稍加改動而已!改革必須因時而異,因地而異,因人而異,從具體的實際出發,不能太過教條刻板,否則不會成功!

  那么,劉緯擬定的婚姻法,究竟都有哪些條款呢?其實就是簡簡單單的四條:妻妾平等、女權保障、鼓勵改嫁和保護軍婚!

  在古代,如果劉緯推行的政策法規過于復雜,老百姓是根本記不住的!有法,可大家卻都不知道是什么,也不去遵守,那這法律還有什么用呢?因此,劉緯的每一次改革,所推行的新政,都盡量簡化,目的就是能深入人心,讓老百姓接受起來,更容易一些!

  比如劉緯定下的軍規,其實內容很多,新兵一時間很難理解記憶和融會貫通,那么就不用教育他們那么多,只把其中幾條違犯了就會掉腦袋的軍規,灌輸給士兵們即可,其他的細則,可以慢慢去學!

  這婚姻法規,也是一樣,四部分內容,總結成簡簡單單的四條,十分直觀,令人一看,就能知道大概是什么內容!

  妻妾平等,指的就是不管一個男人娶了多少女人過門,這些女人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她們所誕育的子嗣,也是平等的,將不再區分地位和繼承權,不講究先來后到,大家都一樣!

  這一條款,可謂是顛覆了嫡妻為主,嫡長子為繼承人的封建傳統制度,是大刀闊斧的改革,甚至可能會顯得很激進,是不是會遇到很大的阻力,而無法施行呢?

  劉緯也曾考慮過這個問題,不過他覺得,阻力不一定太大!道理很簡單,天底下,是嫡妻和嫡長子多,還是庶妻和庶子多呢?呵呵,很明顯是后者嘛!

  家族的資源、人脈和財產,都被嫡妻和嫡長子霸占了,庶妻和庶子們,怎么會甘心,而且他們人數眾多,代表了廣泛的利益階層,試想一下,劉緯頒布這條法規,這些人豈能不雙手贊成,拍手稱快,而獲得一片叫好和廣泛支持呢?

  當然,什么事都有兩面性,自然是有人歡喜有人愁,庶出之人高興了,那些嫡出之人肯定窩火,本屬于自己的財富和地位,被他人平分占據,豈能甘愿!

  其實,這項制度,雖然在短期內會對少數人的利益,造成影響,但從長遠來看,卻是益處頗多,十分有利的!

  腐朽沒落的士族階層,是如何形成的?其中一項重要的因素,便是這嫡長子繼承制度!

  不管你是否優秀,也不管才能如何,只要是嫡長子,就能繼承家族產業,甚至可以當上高官,無形中等于壓制了優秀的庶出人才,發揮才能,前途完全靠拼爹,拼自己出生得早,不腐朽沒落才怪!

  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晉惠帝司馬衷,一個弱智,就因為是嫡長子(實為次子,因兄長司馬軌早夭,他是實際上的嫡長子),便能繼承皇位,統御寰宇周天,億兆黎民,這不是純屬扯淡嘛!

  另外,因為爭奪嫡位,而蕭墻禍起,手足相殘的慘劇,也是屢見不鮮,不僅皇家,就連一般百姓之家,也存在著這種現象,很明顯就是因為嫡長子繼承制,擋了優秀人才的上進之路,他們不甘心,是在與命運抗爭!

  李世民的玄武門之變、趙光義的燭影斧聲、燕王朱棣的靖難之役、雍正皇帝的殘害手足,不都是因此而起?劉緯深通歷史,也希望能夠杜絕這種周而復始,慘絕人寰的悲劇再度發生,而推行妻妾平等制度,就是個良好的開端!

  女權保障這一條款,就是為了保護妻子的各方面權益,杜絕針對女性的歧視和不法行為發生!比如剝奪女子的繼承權,家庭暴力,任意拋棄等行為,在劉緯的法律中,都是嚴格禁止的。

  這部分內容,倒沒必要展開來細講,但其中有一項新規值得一提,那就是女性被授予了可以提出離婚的權利!有了這項法律保障,可以想見,一直備受奴役和壓迫的古代女性,翻身的日子,即將不遠,再也不用從一而終,逆來順受,過那種忍氣吞聲,奴顏婢膝的日子了!

  鼓勵改嫁,則完全是出于人道主義精神!丈夫死了,女子守寡,直到終身,也有點太殘酷了!甚至出現守望門寡的情況發生,不僅違背人道,更是對國家對社會,沒有什么好處!這有什么值得表揚和贊美的呢?

  說到底,從一而終的思想根源,還是出于男性的私心占有,是對女性的壓迫與剝削,根本不合理!死了老公,或者離婚,怎么就不能改嫁?人的一生,只有這么一次,難道就要白白浪費掉嗎?

  不過,保障女權和鼓勵改嫁這兩條新政,如果實行,必定是一石激起千層浪,估計有許多男人都接受不了,不過劉緯認為,作為男人,你有本事征服和駕馭自己的女人,那么他一輩子都不會改嫁;如果你沒那個本事,就仗著自己是個男人,去欺負女性,那就純屬是活該!

  至于保護軍婚,這也是劉緯從現代借鑒而來的政策,針對的是一個特殊的群體!我們之前也分析過,軍人與家眷,必定是聚少離多,常年在外,不能著家,這是工作性質所決定的!因此,軍婚是必須得以保護的一種特殊婚姻方式!

  劉緯在新婚姻法當中規定,凡是勾引軍人妻子的行為,一概視為十惡不赦,無越軌事實者仗刑二十,有事實者,嚴懲不貸!至于嚴懲的方式嘛……宮刑!沒收作案工具!

  太狠了!這一刑罰似乎有些過分,可劉緯呢,就是要弘揚正氣,不使自己治下的社會風貌,出現任何一絲一毫的玷污!另外,這也是為了穩定軍心,為保證部隊戰斗力而行之有效的約束和限制!

  當然,這一切的一切,目前還是規劃,有待將來實現,身處襄陽的劉緯,現在還沒法頒行推廣,因為孫權又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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