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三國之經天緯地 > 第六十九章:懲戒手段
  事實上,道德法庭,自古有之,并不是劉緯發明創造!只不過,過去的道德法庭,只存在于人們的心中和口碑當中,是一種抽象化的存在,現在,劉緯把它具象化了!

  老百姓的心里,都有一桿秤,明善惡,懂是非,遇到那種不公平不道德的事件,口誅筆伐,群起攻之,也是一種監督形式,唾沫星子也能淹死人!

  但是,這種群眾自發式的懲罰方式,還是太輕,有的人臉都不要了,還在乎你罵他?違背公序良俗的成本太低,根本阻止不了道德水平的滑坡!

  因而,劉緯把存在于人民口中和心里的道德法庭具象化,事實上就是矯枉過正!

  別誤會,這里的矯枉過正,可不是個貶義詞,有的事情,矯枉必須過正,輕飄飄地,如清風拂面一般的懲罰,是起不到任何效果的!

  這么說來,劉緯是打算道德法庭審判,也要入刑嗎?不,即便矯枉過正,也不能胡來,否則,談何法治,又談何民權呢?

  有一個問題,大家可能早有疑惑,為什么法律會存在漏洞?怎么就不能盡善盡美,沒有空子可鉆?難道,都是因為疏忽所致?那么多法律界人才,都是聾子嗎?聽不見群眾的呼聲嗎?

  法律存在一些漏洞,或許真由疏忽所致,可在多數情況下,卻是不得已而為之!

  就比如我們舉的交通通行案例,法律為什么不禁止直行車輛在直行加右轉道路上等紅燈?這是因為,如果真這樣規定,可能會適得其反!

  如果把直行加右轉車道,改為單獨的右轉道,某些狹窄路段無法實現不說,空空如也的右轉車道,也浪費了道路通行資源,可能會導致直行車輛擁堵,這就是直行加右轉車道雖飽受詬病,卻仍然存在的原因!

  試想一下,本來前方還是綠燈,直行加右轉的道路上,沒有其他車輛,你是直行,若能在綠燈信號變化之前通過路口,就不存在堵住右轉彎車輛的情況了,多了一條可以直行的道路,通行效率也會大大提升!

  不過,人有失手,馬有失蹄,有的人以為綠燈能過去,結果,到停止線前,忽然變燈了,他怎么辦?

  如果法律禁止直行加右轉車道等紅燈,他就只能硬著頭皮右轉,而南轅北轍,長此以往,沒人敢走這條路了,還是空蕩蕩,浪費了通行資源!

  所以,法律對此,不能硬性規定,只能寄希望于交通參與者互相體諒,文明禮讓,這就上升到了道德層面,譴責可以,卻不能用法律來制裁,立法者也是經過慎重考慮,才沒有把這一條寫進去,并不是因為疏忽大意!

  人販子那么招人恨,為什么不判死刑?立法者的解釋是,給被拐的孩子留條生路,否則,人販子很有可能因為害怕被抓,害死孩子;強奸罪對婦女的傷害那么大,為什么也不判重刑,立法者給出的解釋也是一樣的,是為了保護被害者,不使罪犯為了自保,傷害被害人的性命!

  我們常聽到一句話: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因而許多人認為,應該重治購買者,才能根除非法販運的渠道,但這卻是民眾心里最樸實的想法,于法律層面上來說,卻不能那么做,否則,便有重刑酷法之嫌!

  究其根本,到底是販賣的危害性大,還是購買的危害性大呢?明顯是前者!倘若重懲購買者,便失去了法律的公正性,民眾樸素的愿望雖然可以理解,卻不能作為立法的基礎!

  那么,民眾們最樸素的愿望,該如何實現?道德法庭,就是個很好的選擇!

  我們一直在說,法律的紅線之上還有道德的底線,說的是道德要求比法律的要求更高,可不是說道德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雖然公序良俗體現的,是最樸素的,人民的愿望,卻不能與法律相悖!

  就比如著名的浸豬籠!這是一種古代人懲罰通奸者的酷刑,但通奸并不屬于觸犯刑律,只是違背公序良俗,采取如此殘忍的手段懲罰通奸者,濫用私刑,甚至致人死命,那可就違法了!

  劉緯想要創立道德法庭,并不是否定依法治國的原則,只是作為輔助和補充性手段,提高整個民族的道德水平,當然不能違背法律,給缺德行為入刑!

  一旦干了缺德事的人,會遭到嚴厲懲罰,甚至比犯罪付出的成本還要更大,將會出現什么情況?那就是,壞人寧愿違法犯罪,也不愿上道德法庭,兩害相權取其輕嘛,不但不能阻止缺德惡事的發生,反而會提高犯罪率!

  所以,道德法庭判決,一定不能入刑,懲罰手段,絕不能比違法犯罪重!這可就有點難辦了,懲罰太輕,恐怕沒人在乎;懲罰過重,又將適得其反,該如何是好呢?

  這件事,劉緯還是充分發揚民主精神,征求了督察院、大理寺,以及議會和內閣的多方意見!也就是說,創立道德法庭的主意,是劉緯出的,但細節,以及該如何處罰,還是大家伙說的算!

  經過多方意見匯總,劉緯最終決定,道德法庭的懲罰方式,只有三種:罰款、鞭刑,以及列入征信!

  罰款,對于那些愛占小便宜的自私之徒,是最有效的懲罰手段!當然,不能罰得太少,必須視情節予以重罰,否則,有些人也不會心疼,引以為戒!

  鞭刑,就是體罰了,專門懲治和警告那些有倆糟錢,就整天叫囂著能用錢解決的,那都不是事的狂妄之徒!視情節輕重,鞭撻的次數不定,但最多不超過十下!

  至于列入征信,看似不疼不癢,影響的卻是一輩子,以及子孫后代的前途和命運,事實上,是道德法庭最有效的懲戒手段!人無信不立,你曾經被道德法庭判過罪,就沒有人愿意與你合作,子孫后代也不能進入司法系統以及官場工作,這個損失,難以估量!

  總之,劉緯最終采用了一種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終于彌補了依法治國的漏洞,可以想象,未來大漢國民的品德和素質,還不噌噌往上漲啊!

  然而,道德法庭設立在后,劉瑾缺德在前,劉緯此舉,能管得到劉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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