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農家團寵四歲半 > 第466章 納長工
  縣令大人收到荷包后,掂量掂量,居然有二十兩那么重,他立刻抬頭看向差役:“這銀錢是誰塞的?”

  “苦主塞的,先前大人您見過,就是替他們家判了案子,把元寶丫頭判給他們家的那戶,姓金。”

  “又是他們家?”縣令大人看了看荷包,皺起了眉頭,“這次所為何事,不會又是搶孩子吧?”

  差役連忙搖頭,“不是不是,這次是有人要放火燒他們家,還想用刀子捅死元寶丫頭。屬于殺人放火未遂。”

  “倒是個好案子,判完了,今年本官在上峰面前也有案可說。”縣令松了口氣,就怕一整年都是那些東家偷雞、西家偷豆腐的瑣事。

  縣令大人把荷包重新扔進差役懷里,“冤大頭送的銀兩,不收白不收,把這筆錢投進瀾州修剪河壩的工程中,切不可再發生像幾月前大雨那樣的汛情。”

  “大人,怎么每次送過來的銀子您都不要啊,搞小的也不敢領茶水錢了。”差役為難道。

  縣令大人呵呵笑:“水至清則無魚,你們領茶水錢我不管,但本官,向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朝廷給的俸祿,夠本官一家嚼用了,去吧,升堂!”

  “是!大人!”

  金四帶著馬父馬母進了公堂,塞了銀子,又占理,審案過程非常順利。

  一開始馬父馬母據理力爭不肯承認,非說元寶給馬六下了毒,結果殺威棒一敲,縣令嚇唬嚇唬說要打板子流放,甚至還有可能死在流放途中,馬父馬母立即屁滾尿流的招了。

  放火殺人未遂,在安王朝的律法中,情節算是特別嚴重。

  但因為并沒有造成后果,翻爛了律書,也只能判馬父馬母各十大板,大獄監禁三年。

  元寶知道這個結果后,眉頭皺得比小老頭還厲害。

  三年……

  太輕了!

  安王朝的刑罰太輕了。

  她有點不滿意,但聽到爹爹說,好處已經打點了,能判的都判了,也只能嘆口氣,偃旗息鼓。

  轉眼五天時間過去,元寶記在裴瑜名下的二十二畝馬鈴薯基本挖得差不多了,還有些散碎邊邊角角在地里,需要慢慢挖掘。

  為此,元寶思來想去,把剛招的十來個工人,一并納做長工,暫時住在譚家的屋子里。

  等開春了,再給他們建宿舍。

  跟工人們簽好雇傭契約后,元寶興致勃勃地去裴家倉庫數糧食了。

  鷹眼抱著劍,站在倉庫門外,看著小丫頭哼著小曲興致勃勃的姿態,再瞧一眼宅子里幾個糧倉,都被擠得微微‘變形’的樣子。

  唉了一聲,從兜里掏出口哨,召來專門與京城那邊通信的飛鷹,在它腳上綁了一個指節大的竹筒。

  里面裝的,是他給裴瑜的信,這次飛鷹傳書,是為了告知元寶這邊的情況。

  畝產八千斤的馬鈴薯,味道還很不錯……這個消息必須第一時間讓主家知道,想對策騙元寶這個小丫頭,讓她把糧食賣給裴家。

  畢竟裴家是安王朝第一糧食商,可裴家在全國各地種的糧食,沒有哪樣,畝產是能趕得上馬鈴薯的。

  “鷹眼哥哥!!”正要放飛信鷹的時候,元寶突然冒出來,嗓門又脆又大聲,嚇得鷹眼差點捏斷老鷹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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