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堂是什么?”華真行問約高樂。

  約高樂解釋道:“岡比斯庭亦稱圣庭,它在各地的分支機構,便稱為圣堂。”

  華真行:“傳教場所?”

  約高樂:“你可以這么理解,但它不僅僅是傳教場所,也不單純是世俗意義上的教堂。除了宣揚神的光輝,圣堂還有很多其他的職能,比如安撫與救濟信眾。

  布道之余,它還會創造各種條件,將人們組織在一起,可以互相關懷、互訴衷腸,讓他們在這個冰冷的世界上感受到溫暖,從而喚醒內心深處需要與被需要的感覺。

  它讓人們意識到自己不再孤獨、并沒有被這個世界拋棄,與神同在!在我的內心中,這就是最理想的教團組織與信眾關系。”

  華真行:“哦,我明白了!”

  約高樂皺眉道:“你明白什么了?”

  華真行:“我明白這個世界上發生的很多事了。”

  約高樂:“假如你做不到我剛才說的那些,那就不妨讓圣堂去做,也不能阻止人們進入圣堂。”

  華真行:“兼相愛,交互利,同天志,明鬼神,這樣說是不是更清楚?”

  約高樂:“你聽誰說的?”

  華真行:“我墨大爺說的。”

  約高樂:“草鞋幫幫主?”

  華真行:“對,就是他老人家,看來你也調查過這里的情況。他老人家和楊董、柯老一樣,如今都是歡想實業的董事。”

  約高樂長出一口氣道:“這是什么公司啊!”

  華真行又強調了一句:“歡想實業。”

  約高樂:“今時已不同上古,你就會背那么幾句嗎?”

  華真行:“想聽現代白話文嗎?關心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將組織建立到基層,組織各種形式的文化娛樂與互助交流活動,培養人們的集體責任感,感受到集體的溫暖……

  我忘了這是從哪份文件中隨便摘出來的話,很多份文件中應該都有。我不清楚說這種話的人能不能換做到,但新聯盟就是這么做的,不信你到克林區的街頭去走一走。

  有很多事情,是過去的草鞋幫解決不了的,哪怕它是真的在貫徹自己的宗旨。是誰讓這個世界變得冰冷、是誰讓人們意識到自己被這個世界拋棄?這才是最重要的問題。

  假如世界本身就劃分為對立的階層,它們的內在利益關系就是對立的,這無關人們之間的愛與不愛。除非你能改變這種結構,否則愛與包容解決不了問題,只是在粉飾一切。

  您知道我的感受嗎?我從小推開雜貨鋪的大門,看見的就是地獄,但我不會質疑神在哪里,我只困惑他們為何如此,又怎么可以不再這樣?

  我不會對黑幫宣揚什么愛與包容,更不會聽黑幫對我宣揚愛與包容,我只會去鏟除黑幫,讓這個地方不再有黑幫。誰能做到這一點,他就是非索港的救世主。

  所以草鞋幫才會成為今天的新聯盟,至于你說的那些,新聯盟會去做的,而且已經做了,還要堅持做下去,爭取能做得更好。

  假如宣揚絕對的個人主義,那么被拋棄的孤獨就是代價,當政府無法對基層負責,或者不想承擔這個義務,便會宣揚世界有冷漠的自由。

  所以我明白圣堂能起到的作用,以及人們為何會走進圣堂,那只是一劑安慰。

  在一個事實上橫向割裂,卻被縱向切割成無數部分的社會中,人們需要一種精神聯系的紐帶來彼此認同,就像一座座孤島。

  這些我從小就看到了,就是非索港的一片片街區,街區里的人才是自己人,所區別的就是街區中并沒有圣堂,只有黑幫……是新聯盟改變了這一切。”

  約高樂擺手道:“我就是簡單說兩句,卻招來華老板這么一番長篇大論!這是你自己的話嗎,聽著不太像啊,也是大人教的吧?”

  華真行:“是別人教的,也是我自己說的。倒沒有人刻意教我說這些,但我經常聽老人家吵架,聽到過這些。”

  約高樂不再跟他扯這些,又回歸了剛才的話題:“其實圣堂還有很多其他的職能,它還是一個招募與培養神職人員的基地,并在內部發掘與培養神術師。

  那兩位使者的提議,其實是一番好意,對洛克以及福根修士會都是有利的。建立一座圣堂并不容易,需要岡比斯庭傾斜大量的資源來支持。

  圣堂內部的圖書館、神術資料庫、神術實驗室、神術修煉場所都是標配,理論上每座圣堂都應該有一名大神術師坐鎮,可實際中很難滿足這個條件。

  布雷希之所以有這個提議,其實就代表他愿意為洛克向岡比斯庭爭取利益。在他看來,洛克的財力雄厚,也能搞定當地勢力,建立圣堂的資金以及條件不成問題。

  可是還有其他很多東西,僅僅靠錢是買不到的……”

  華真行點頭道:“這位使者的確是好意,在一個體系內部,為洛克爭取資源、擴大影響、培養勢力。

  假如真能建立這座圣堂,又有布雷希來主導岡比斯庭那邊的事,布雷希本人也能得到不少好處,兩頭都有好處!”

  約高樂又補充了一句:“布雷希倒是挺能辦事,也挺會辦事的。只要洛克身沐神恩、心向岡比斯庭,自能知道這樣的使者簡直太為他著想了。”

  華真行:“洛克會感謝他的,否則怎會送他那么大的純金徽章?但是他人在新聯盟,當然也心向非索港。”

  約高樂:“看來的確如此。”

  就在兩人討論問題的時候,布雷希建立圣堂的提議已經受阻。這次還是柯孟朝在說話,而洛克和連娜并沒有發表任何反對意見。

  柯孟朝的意見,非索港地方當局并不反對建立圣堂。但是在這個一干二凈這個破地方,至少近十五年來就沒有這樣的事情,各街區的幫派也沒興趣搞這種東西。

  如今要重建這種城市,各項事務就要有明確的章程。

  剛才談的是如何建立國民教育體系,那么現在要談的就是宗教事務管理了,本以為這個議題還有點早,但現在既然發生了這樣的事,就必須提上議程。

  能不能建立圣堂、怎樣的建立圣堂?要按非索港的宗教管理政策辦,而不能先辦起來再做規定、有了既成事實之后才去補救。

  非索港當局還沒有相關規定,怎么辦?身為資政委員會的首席顧問,柯孟超現場草擬了一份,然后便可以提交討論,假如討論通過,很快就可以頒布。

  岡比斯庭想在非索港設立圣堂,便按此規定辦理。這算是特事特辦了,柯孟超很給面子也很給力,他拿來紙筆現場書寫《非索港宗教事務管理草案》,邊寫邊解釋。

  非索港對宗教事務與宗教信仰的管理,首先遵循“自由原則”。

  所謂自由原則,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保障任何人都有“不信奉某位神靈的自由”以及“不再信奉某位神靈的自由。”

  在自由原則中,“不信奉”的權利才是重點。在草案中還規定,如果神靈本尊提出申訴,非索港地方當局也會維護公民的這種選擇權利。

  這一條規定真是太有地方特色了,因為當地人大多不是無神論者,各部族信的東西五花八門,有時甚至超出想象。

  草案沒有糾纏有神或無神的爭論,而是假設了一種情況,假如神靈出現在人間,也將其視為一位獨立的法律個體,與其他公民享有同等權利。

  公民是信仰某位神靈的自由,也有不信仰某位神靈的自由,就算神靈也不能剝奪。假如神靈來到這里,非索港地方當局同樣保障它的這種權利。

  在草擬的時候,柯孟朝問了一句話,不是問岡比斯庭的兩位使者,而是問洛克:“你認為海神族的人,有不信奉海神的自由,或者有不再信奉海神的自由嗎?”

  洛克答道:“有,當然有!”于是柯孟超就這么寫了。

  根據這一原則,派生出另一條更重要的規定:任何人或組織,在非索港設立宗教機構,其宣揚的教義不得違反自由原則,其禁止性內容如下——

  一、對不信奉本宗教神靈者,進行威脅、恐嚇、污蔑、貶低或丑化。

  二、阻撓與禁止信眾不再信奉本宗教神靈,對他們進行威脅、恐嚇、污蔑、貶低或丑化。

  三、宣楊公民必須信奉本宗教神靈,否則就會遭到報復與懲罰。

  四、號召與鼓勵信眾,攻擊或歧視非信眾。

  五、違反自由原則的其他情況。

  任何組織在非索港設立宗教機構,其宣揚的教義都必須經管理部門審核,不違反上述規定才可批準。這一條規定只是針對公開設立宗教機構的情況,須審查其宣揚的教義,并不干涉個人的信仰選擇。

  柯孟超寫得很快,落筆成章。他一邊寫,洛克一邊翻譯,在“自由原則”之后,又規定了“平等原則”、“反歧視原則”、“反迷信原則”,可視為在自由原則基礎上的延伸與補充。

  所謂平等原則,不僅是教義符合規定的各教派之間的平等,也包括信眾與非信眾之間的平等。

  而反歧視的原則,則進一步細化了各種禁止性行為。比如只要成立機構傳教,那么其公開的教義都必須允許大眾、包括信眾與非信眾進行解讀與評判。

  至于反迷信原則,并不是說某種信仰就是迷信,而是一系列具體的規定,比如任何人不得自稱神靈、任何人都不得宣稱只有自己才代表了神靈的意志、任何人都不得用欺騙或裹挾的手段讓他人信奉某位神靈。

  草案的最后再次強調,假如神靈來到人間,不論是哪位神靈,也享受與非索港公民同等的權利,遵守同樣的規定。

  這時皮丹小聲的說了一句:“可笑的凡人。”

  柯孟超聽見了,也沒有生氣,淡淡道:“我們都是可笑的凡人,這就是凡人所制定的規則。”

  皮丹:“岡比斯庭所宣揚的教義,也要非索港地方管理部門審核嗎?”

  柯孟超搖頭道:“岡比斯庭在岡比斯庭宣揚什么教義,當然不歸非索港管轄。但是在這里公開設立機構傳教,就必須遵守非索港的宗教管理規定。”

  皮丹:“你怎么知道,這些規定就是合理的?”

  柯孟朝笑了:“我們可以論證,從邏輯上講,它必須合理。舉個例子,假如它不合理的話,你又如何在海神族中傳教?”

  皮丹還想說什么,布雷希卻朝他輕輕搖了搖頭,示意他不要再糾纏這個話題。

  連娜卻插話道:“假如神靈來到這里……可是您老別忘了,神靈是有神力的!”

  柯孟超反問道:“你也具有神術得力量!這與每個人的學識、能力、技藝一樣,是你的優勢、你的享受、你的資本、你的超脫與大自在。

  假如你所信奉的神靈來到人間,難道它沒有信奉誰或不信奉誰的自由,難道它也要遵從你的意志去信奉自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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