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茍道不死 > 第七章 翻異別勘
  這不僅是張斐在北宋的第一場官司,也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場官司。

  他沒有什么上庭經驗,在實習崗位上他也是干一些跑腿的活,以及財物計算。

  但是這反而給他來優勢。

  因為他還沒有形成一種程序正義的固定思維。

  而他在研讀古代律法時,知道古代法制思想,追求的是結果正義,而不是程序正義。

  什么結果正義?

  簡單來說,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故此在堂上,他花了更多的篇幅將方大田塑造成一個惡人,而在韋阿大這邊,則是大打同情牌。

  而不是從司法程序上找漏洞。

  從圍觀群眾的反應來看,顯然,他是非常成功的。

  后世法官可以判一個人人唾罵的結果。

  但是當今官員,尤其是那些正直的官員,可是不敢這么判。

  因為他們更多是追求結果正義。

  當然,一切也必須基于律法條例,只不過打官司的側重點不一樣。

  “多謝張三哥,多謝張三哥!”

  “張三哥對俺們兄弟的大恩大德,俺們兄弟一定記在心中,將來張三哥若需幫助,俺們絕不二話。”

  ......

  出得府衙,韋家兄弟便是痛哭流涕的感謝張斐為他們討回公道。

  張斐卻是一本正經地問道:“此話當真?”

  韋氏兄弟先是一愣,那韋阿二突然拍著胸脯道:“張三哥盡管吩咐。”

  張斐遲疑少許,道:“其實也不是什么大事,只不過我需要二位再幫我做一回證人,我還有一個官司要打。”

  韋阿二道:“啥官司?”

  “就是關于阿云的官司。”

  張斐道:“我與你們說過,阿云對我有救命之恩,我必須要報答她。”

  韋阿二不免看向大哥,這令他有些糾結,畢竟那女人也是仇人啊!

  韋阿大愣得半響,默默地點了下頭,答應了下來。

  經過方才那場論辯,他倒也不是非常記恨阿云。

  正當這時,那劉海突然走了過來,道:“張三,我們知州有事找你。”

  張斐笑道:“真是巧了,我也有事要與知州談。”

  他又向韋氏兄弟道:“你們先回旅舍,待我回來,我們再詳談。”

  言罷,他便與劉海返回官衙。

  .....

  “小民張三,見過知州。”

  “張三,你可知本官這番找你來是為何事嗎?”

  許遵面無表情地問道。

  張斐稍一沉吟,又瞄了眼許遵,搖搖頭道:“小民不知。”

  許遵哼道:“你難道忘記你還欠本官的錢嗎?”

  催債?哇...你這也忒摳門了吧!張斐哪里還有方才那般意氣風發,訕訕道:“是,小民還欠知州兩貫錢,但是...但是小民如今沒有錢,還望知州放寬幾日。”

  “沒錢。”

  許遵審視了張斐一番,道:“你為韋氏兄弟贏得五十畝田地,難道就沒有索要報酬?”

  張斐眨了眨眼:“什...什么?這做好事還能拿報酬嗎?”

  一旁的徐元氣不打一處來,道:“你這廝還在這裝傻充愣,你方才算的那筆賬,可真是令我都刮目相看,我審案多年,就沒有見過這么詳細的賬目,你會不知道索要報酬?”

  張斐道:“小民只是一心為韋氏兄弟尋求合理的賠償,并未向他們索要分毫報酬。”

  許遵問道:“當真?”

  張斐道:“小民怎敢欺瞞知州,小民也不敢賴知州的賬,若是有錢,豈敢不還。”

  許遵審視他一番后,點點頭道:“好吧!那本官就再寬限你幾日。”

  “多謝知州。”

  張斐拱手一禮,突然道:“正好,小民有一狀紙要呈于知州。”

  此話一出,徐元、劉海等人當即就傻眼。

  你家是批發狀紙的吧。

  唯獨許遵并不感到意外,但他皺著眉頭,故作不滿道:“你這狀告得是沒完沒了了呀!”

  張斐解釋道:“倒不是新案,而是關于阿云謀殺一案。”

  許遵哦了一聲:“又是免所因之罪?”

  張斐忙搖搖頭道:“不是的,只是基于方大田傷人一案,小民認為已經有足夠理由重新審視阿云的動機,以及她是否真有害人之心,若無害人之心,自無謀殺之意。”

  許遵暗自一喜。

  徐元也明白過來,當即駁斥道:“就算阿云是被迫所為,她謀殺之罪也無可爭辯。”

  張斐立刻道:“可是小民認為阿云其實并未謀殺之心,她前去傷害韋阿大,實乃一番好意,只不過用錯了方法,同時此案有出現的證人。”

  “新得證人?”徐元問道:“什么證人?”

  此案涉及的人很少,怎么可能還有新得證人。

  張斐回答道:“就是此案的受害者韋阿大。”

  “韋阿大?”徐元一驚,“你說韋阿大要為阿云作證?”

  “是的。”

  徐元、許遵相視一眼。

  如果韋阿大要為阿云作證,那他絕對是新證人。

  但這有些離譜啊!

  張斐道:“由于韋阿大將會提供新得證詞,故此小民認為阿云最多只能判防衛過當之罪。”

  “防衛過當?”

  徐元認為這張三已瘋,之前提到的免所因之罪,還是有理可循的,只不過他是在鉆律法的空子,但他估計大理寺、刑部那邊是不可能答應的。

  如今他卻要做防衛過當辯護。

  這怎么可能。

  防衛到跑到別人家去殺人?

  簡直就是無理取鬧。

  面對徐元的不解,張斐卻是一本正經道:“是的,阿云絕對是無辜的,她也是受害者之一,官府應該還其公道。”

  許遵心中暗喜,嘴上卻道:“你先將狀紙呈上。”

  “是。”

  徐元豈不知許遵在想什么,他甚至認為,這二人早有勾結,但是他不贊成許遵糾纏此案,可是韋阿大如果成為新的證人,那就有足夠翻案的理由,突然,他靈機一動,道:“且慢!知州,此乃翻案,知州若要受理此案,也應避嫌,另擇官員來審。”

  許遵聽得眉頭一皺。

  宋朝對于翻案有著明文規定,名為“翻異別勘”。

  簡單來說,如果罪犯要推翻口供,或者不服判決,且情節嚴重者,那么就必須換其它官員來審理此案。

  此案人命關天,肯定屬于情節嚴重。

  雖然許遵也不服大理寺的判決,但那屬于司法部門內部的爭執,但如果張斐上訴,那絕對屬于“翻異別勘”。

  其實徐元這么說,還是為了保護許遵,因為許遵不過是京官掛職登州,過不了多久,就得回京城,犯不著為此案,而令自己的前途不明。

  “換人審理?”

  張斐心下一驚。

  這古代判案,人才是關鍵,法只是其次,他為什么這么囂張,那完全就是許遵縱容出來的結果。

  換個人的話,估計還沒有審,就先抓著他一頓板子。

  動不動就告狀,絕逼是刁民。

  許遵瞄了眼張斐,點頭道:“不錯,根據我朝制度而言,你若要翻案,就必須換人來審,你還告嗎?”

  這眼神中還透著一絲挑釁。

  都已經到了這一步,這不進行下去,如何能行。張斐笑道:“天日昭昭,小民無懼。不過小民有一個要求。”

  許遵問道:“什么要求?”

  張斐道:“就是如今日一樣,公開審理。”

  許遵沉吟半響,只道:“你先退下吧。”

  “小民告退。”

  張斐退下之后,許遵又仔細審視了一番狀紙,突然道:“劉海。”

  “知州有何吩咐?”劉海急忙忙站出來。

  許遵道:“你去請曹提刑過府一趟。”

  劉海是極其不愿地點點頭,“是,下官這就去請。”

  這登州府衙就已經是州府最高行政加司法部門,不可能再轉交給縣一級,故此也只能轉交給刑獄司。

  而且刑獄司職責也就是掌管各路刑獄,并且擁有督查、提審的權力。

  在州府、縣衙判決之后,刑獄司若覺得不妥,可以重新再審,要知道刑獄司可是直接對皇帝負責得。

  恰好這東京路提刑官曹彥近日正在登州一代巡察。

  過得半月,終于將曹彥給請來了,這一聽要給阿云翻案,那桌上的美味佳肴頓時就不香了,筷子一放,不禁納悶道:“許知州,此案證據確鑿,且阿云也已經伏法認罪,還有何可辯的?”

  許遵立刻將方大田傷人一案的判決交給曹彥,道:“此案乃前幾日本官所判,還請曹提刑過目。”

  待曹彥看過之后,許遵就問道:“不知曹提刑以為本官這番判決是否公允?”

  曹彥稍稍點頭道:“確實。守孝期間,不得婚娶,此有違孝道,也不是律法所允許的,方大田這么做,的確要受到懲罰,只不過這索賠的是否過多?”

  許遵呵呵道:“不瞞曹提刑,其實本官也覺得這番索賠過多,但是...但是韋阿大的索賠理由,也令本官無從反駁啊!”

  說罷,他便讓劉海將那份極為新穎的索賠單交給曹彥。

  曹彥看完之后,無話可說,捫心自問,他可是寫不出這么有理有據的索賠單,他甚至連想都想不出,問道:“這是何人所寫?”

  許遵如實告知:“此乃一個名為張三的珥筆之人所寫,而且也正是這個人要為阿云翻案。”

  “哦?”

  曹彥又問道:“他是阿云的什么人?”

  許遵笑道:“曹提刑莫不是忘了,阿云在行兇之后,曾救下一名溺水之人。”

  曹彥猛然想起來,阿云一案自然是經過刑獄司之手,道:“我想起來了,阿云救得那人,好像就是叫做張三。”

  許遵道:“張三為阿云翻案,多半是有報恩之心。”

  曹彥稍稍點頭道:“報恩之心,故值得勉勵,但這法令如山,可不是報恩之理啊。”

  許遵點點頭道:“但是之前我們判決阿云一案時,似乎忽略了方大田等人在其中的責任,如今經此案審理之后,發現方大田他們對于此番慘案,是責無旁貸,張三認為此案足以令官府重新審視阿云是否有謀殺的動機。并且張三還說有一個新得證人,可以證明阿云絕無謀殺之心。”

  曹彥問道:“什么證人。”

  許遵道:“就是受害者韋阿大。”

  這才是翻案的關鍵點。

  曹彥皺眉道:“會不會是張三幫韋阿大索賠田地,從而令韋阿大改變供詞,以此來報答阿云的救命之恩?”

  許遵道:“曹提刑所言,倒也是有可能的,但是我相信張三不會做出此等糊涂之事。”

  韋阿大是受害者,乃是此案最重要的證人,如果他要為阿云做供,就已經構成翻案的理由。

  曹彥突然瞧了眼許遵,道:“我聽聞許知州不服大理寺對此案的判決?”

  許遵避重就輕道:“大理寺那邊忽略了一些細節,本官給予補充。”

  曹彥又道:“如果由我判決之后,許知州又有不服,那這豈不是白費功夫。”

  這許遵可不是普通的知州,他是大理寺官員在此掛職,簡單來說,就是朝廷見他干得不錯,讓他來此鍍金,前途是不可限量,而刑獄司最終的判決,還是交由大理寺審查,許遵可是在朝中有人啊。

  到時許遵又抗辯,曹彥覺得這不是給自己找事做嗎。

  許遵稍稍遲疑了下,然后言道:“我之所以不服大理寺的判決,乃是因為大理寺的判罰有錯漏,只要是秉公判決,我為何不服?”

  曹彥點點頭道:“好吧!我就接下此案。”

  對于他而言,這樁案子沒有任何疑點,即便不是十惡之罪,那也是謀殺之罪,不可能打成防衛過當,這都是許遵的同情心在作祟,他要糾纏,大家就都得陪著他,索性就給予他一個死心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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