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李清瑤陸塵的小說叫什么 > 第1627章
傻根將龍雀劍擦拭干凈,放入劍匣。
然后又走回屋,把碗筷收拾了一下,把家里的衛生,從頭到尾打掃了一遍。
跟著劈柴,挑水,喂雞喂鴨。
做完所有的事后,傻根換了套衣服,站在門口呆立半響,最終背著劍匣,緩步走出了門。
剛出院門,一個扎著羊角辮的小女孩,快步跑了過來。
小女孩大概五六歲的樣子,臉頰有些黑,但五官精致,是個美人胚子。
其眼角有些紅腫,鼻孔位置有道血痕,看上去剛跟人打了一架。
“傻根!”
小女孩一手提著魚,一手拎著幾只螃蟹,跑到傻根面前,邀功般的說道:“傻根你看,我替你把東西搶回來了,怎么樣,厲不厲害?”
“你又跟人打架了?”傻根蹲下身。
“他們欺負你,騙你的東西,我讓他們還給你,他們不肯,我就把他們揍了一頓!”
小女孩昂著腦袋,頗為傲嬌的道:“別看我瘦,我力氣很大的,把他們打得哇哇哭!”
“為了這些東西,不值得。”傻根搖搖頭。
“我不管!反正我不準他們欺負你!”
小女孩一臉倔強的道:“你是我的朋友,誰要是敢欺負你,我就替你打他!”
“朋友?”
傻根笑了笑,眼神帶著幾分寵溺:“黑丫,有你這個朋友,我很幸運,臨走前,我要送你一份禮物。”
傻根從懷里掏出一本書,遞給了小女孩:“這是我畢生心血,現在傳給你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書?”小女孩抓了抓腦袋:“可是我不識字誒。”
“沒關系,等你識字后再去看也不遲。”傻根微笑著道。
“好吧。”
小女孩點點頭,跟著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驚訝道:“傻根,你平時都不說話的,今天好奇怪哦。”
“哪里奇怪了?”傻根笑問。
“你好像......不傻了。”小女孩歪著腦袋道。
“我一直都不傻。”
傻根笑了笑,摸了摸小女孩的腦袋,道:“再告訴你個秘密,我不叫傻根,我有名字,喏,就是這兩個字。”
說著,用手指在地上寫了兩個楷體大字。
“這是什么字?”
小女孩左看看右看看,完全摸不著頭腦。
“這個是‘白’字,這個是‘也’字,合起來就念白也。”傻根笑道。
“白也?太奇怪了,我覺得還是傻根好聽。”小女孩鼓著嘴。
“行,你喜歡叫傻根就叫傻根。”傻根笑道。
“傻根,你是要出門嗎?”小女孩又問。
“嗯,去個很遠的地方。”傻根點頭。
“很遠?難道是去城里?我還從沒去過,你能不能帶我一起?”小女孩雀躍道。
“這次不行,下次吧。”傻根婉拒。
“哦......”小女孩有些失落。
“黑丫,你根骨不錯,日后必成大器,到時你想去哪就去哪,誰都擋不住。”傻根安慰道。
“真的嗎?”小女孩破涕為笑。
雖然聽不懂,但好像很厲害的樣子。
“當然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