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官仙 > 第四千三百六十五章 慣例地拒絕
    饒國慶在中午的時候,就接到了朱奮起的電話。

    兩人雖然都是警察,彼此卻不認識,事實上,饒局長接了電話之后,好一陣才想起來,北崇的局長已經不姓周了。

    因為相互很陌生,朱局長敘述的時候,是相對委婉的,他先自報了家門,然后說你們建設派出所抓了幾個北崇人,我們區里很重視。

    饒國慶耐著姓子聽完之后,就說這個事兒,你們該跟建設派出所直接協調,警察工作都是各管一攤,這種小事讓我們分局出面,不合適。

    確實不合適,小小的民事糾紛,本來就是派出所的職責,分局強行插手,容易引起下面的不滿,也比較打擊同志們的工作積極姓。

    至于說北崇人享受不到主場優勢,這也是正常的,你們在廣北找事,莫非還指望我們偏向北崇不成?

    其實他的話還有一層意思,分局插手下面派出所不合適,你陽州的分局來跟我廣北的分局打招呼,要求關照北崇人,這也不合適——我跟你有那份交情嗎?

    做警察的,地盤觀念比其他行業的重,我的地盤我做主,外面人隨便插手,犯忌諱——莫非你認為,我管理不好我的地方,需要你來幫忙?

    當然,這也有些利益糾葛在里面,比如說抓賭抓瓢之類的,外人偶爾過來抓一下,只要有理由,那無所謂,但常伸手的話,當地的警察絕對不答應。

    饒國慶就是這么個心情,我的地盤有什么案子,怎么處理是我的事,輪得到你一個外市的縣區分局跟我指手畫腳?

    哪怕是同屬于廣北市局的分局,他也能賣個面子,外市的,真沒什么意思。

    事實上,饒局長認為,同為分局局長,朱奮起要差他很多,陽州市能跟廣北比嗎?不能!城南分局是市區內的分局,北崇則是一個偏遠的小縣區,兩者能相比嗎?依舊不能。

    也就是大家職位相同,他保持了一定的克制。

    我們跟派出所直接溝通,這不合適,朱奮起聽出對方的不耐煩了,于是他再次強調:這不是我要過問的,是區領導非常重視。

    朱局長還有什么事嗎?饒國慶打算掛電話了,北崇的區領導,跟我有一分錢的關系嗎?

    我們的區長兼區委書記陳太忠,是個愛民如子的領導,朱奮起感覺到對方要掛了,就快速地發話,陳書記要我轉告你:希望晚上七點之前,能在北崇見到你。

    “這個人有毛病吧?”饒國慶聽得大怒,不待對方回話,就直接掛了電話。

    電話是掛了,但是對方這么有恃無恐,居然讓他一個堂堂的警察分局局長按時到北崇報到,這可不是一個狂字能形容的,真正的狂到沒邊兒了。

    饒局長相信,這個叫陳太忠的家伙,就算是腦子缺弦,也缺不到如此的程度,這廝的強勢,必然有強勢的理由。

    只是,他一個堂堂的警察分局局長,有屬于自己的尊嚴。

    他也不相信,這貨能把手伸到廣北來,然而,該了解的事情,他還是要了解的。

    首先他了解一下,建設派出所有沒有太出格,是否授人以柄了,經了解一下,沒有太出格——只是略略偏袒了一點。

    這就讓他放下了最大的心,但是對陳太忠的打聽,讓他倒吸了一口涼氣——我艸,什么時候恒北出來這么猛的年輕干部了?

    他的消息滯后是可以理解的,廣北的干部,就不可能把注意力放在陽州,除了關注市里和省里,就算想關注外市,首當其沖也是朝田這個省會城市。

    陽州?對不起,那真是無關緊要的,饒國慶甚至認為,那個地方劃給海角或者地北,或者會更合適一點。

    正是因為如此,他一開始就很排斥朱奮起的話,事實證明,對方原本就準備了更難聽的話,只不過他的反應,讓對方可以肆無忌憚地說出后話。

    知道了陳太忠很難惹,可饒局長覺得自己受的侮辱也很大,而且姓陳的在廣北沒人,他自是不可能去北崇。

    不過就算如此,他也著人提示一下建設派出所,別把北崇人弄得太狠,你們還是要調解為主——陳太忠的無禮,讓他很生氣,但是他不會輕易往死里得罪人。

    事情弄得再大了,那可就真麻煩了,姓陳的那貨,是不講理的。

    當饒國慶知道晚上的案子的時候,實在有點暈乎,北崇人的報復,來得太快了吧?

    然后他猛地想到一個細節,問一下之后,整個人登時就震驚了。

    案發時間,就是晚上七點十來分,這說明什么?說明這個事情,是陳太忠親自授意搞的——朱奮起說得明白,陳太忠要求他在晚上七點以前抵達北崇。

    身為國家干部,你怎么能用這樣的手段呢?饒局長又怕又氣。

    事實上,他已經打聽到了,陳某人不但做官強勢,很多手段也非常狠辣,號稱是鳳凰市的地下王者,天南警察廳提起此人來,也不是一般的頭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