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官仙 > 第一千四百九十七-八章
    第一千四百九十七章組織部長的能量憑良心說,暴走的陳太忠根本就不可能聽任何人的吩咐,怎奈段天涯這家伙真的太會和稀泥了,拿胳膊肘輕輕捅一下陳副主任,低聲嘀咕一句,“您已經鐵鐵地占了上風頭了,現在停手的話,他們比您難受多了……扳本都沒機會。”

    “我怕他們扳本嗎?”陳太忠冷笑一聲,眼中滿是不屑,不過說歸說,他還是冷靜了下來,“行,老段,我今天就給你這個面子,我這人一向講理。”

    反倒是楊明有點氣兒不順,他已經忘了這個年輕人是哪個市的科委主任了,不過有一點他可以確定,這廝不是省會城市素波的科委主任——這一點曾經對他造成過若干困惑,所以他記得非常清楚。

    外地人嘛,我楊某人雖然是客場作戰,但你姓陳的也不過占半個主場而已,我怕你不成?正是因為考慮到這一點,他干凈利落地翻臉了。

    不過很不幸,陳太忠接下來說的持槍證的問題,卻是讓楊明的心微微一緊,陳主任猜的一點都沒錯,楊局長還真的是非法持槍。

    當然,楊某人身為地級市警察局長,攜帶著配槍全國各地跑一點問題都沒有,最多也不過就是在燕京略略收斂一點,沒人會為這點小事去招惹一個副廳。

    然而必須指出的是,這種行為是違紀的,甚至可以說是違法的,要是有人愿意拿此事做文章,倒也不是不可以,反正這年頭類似的事情多了去啦,有人查就是違紀,沒人查的話就是正常現象。

    原本就是雞毛蒜皮大的小事,大家話趕話沒好話,才激發起的一出矛盾,對方出手很重,打傷己方幾個人,這種情況,楊明一點都不在乎拿槍出來恐嚇一番,但是眼下對方說起了持槍證的問題,那他只能悻悻地將槍裝了起來。

    當然,他也不怕人查,畢竟他是副廳級的警察局長,普通警員無故帶槍出省是違法的,但是做領導的自有做領導的優越姓,隨便交待一句“為了安全起見”之類的就成了,反正來檢查持槍證的也是警察,系統內的事情,什么不好說?

    “給你面子?”楊明聽到段天涯的話,冷哼一聲,從包里摸出了電話開始撥號,“人被打成這樣,我的面子該怎么算?別的我也不說了,報警吧……”

    “報警就報警,誰怕誰?”陳太忠也摸出手機來,這種情況下,對方顯然不可能通過正規渠道來報警的,你有關系難道我沒有關系?

    正經是應該先把“非法持槍”這個罪名落實了!他拿了電話在手里,猶豫一下卻是犯愁了,要是想敲定對方這個罪名,肯定要保證自己喊的人先來,而且來的人還得敢于頂住上面的壓力才成——楊明能招呼到的人,級別絕對不會很低。

    哥們兒在素波不認識這樣的警察啊,陳太忠有點搞不懂該給誰打電話了,高云風在警察局認識的人倒不少,不過……算了,還是給王啟斌打個電話吧。

    王啟斌只是個小小的區委組織部長,還不是警察系統的,然而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金荷花就地處東城區,哥們兒還就不信,這王部長在東城區沒幾個要好的警察朋友了!

    “……關鍵是要穩重,”王部長正在家里跟鐘胤天和王艷兩口子閑聊,勸導小鐘同學該怎么跟同事處好關系,老伴拎著手機走了過來,“老王,陳太忠的電話。”

    “嗯?”王啟斌站起身子就去拿電話,倉卒之間膝蓋撞上了茶幾,差點把茶幾上的杯具掀翻,“陳主任,您有什么指示?”

    “還說要我穩重,”鐘胤天在一邊竊笑,誰想王艷狠狠地瞪他一眼,低聲反駁,“陳太忠這么晚打電話過來,肯定是要緊事……做人得知恩圖報!”

    “二七路派出所的副所長趙明博是我的人,金荷花歸二七路管,”別說,王啟斌在東城這幾年,還真有那么幾個心腹,雖然官階不高,眼下卻正是合用,“太忠,我用不用過去?”

    “你來不來倒無所謂,”陳太忠一聽心里也挺高興,“不管他在不在班,盡快過來,先把對方的配槍扣下來,那邊可是個外省的警察局長,副廳……沒問題吧?”

    “沒問題,”王啟斌猶豫一下,立馬干脆利落地答應了,副廳的警察局長是不小,但是外省的就扯淡了,再說了,陳主任發話了,天大的困難都要頂著上了,“我馬上安排。”

    趙明博沒在班,不過正跟著兩個警察喝酒,接到電話登時就是一愣,舌頭也大了——倒不是因為喝多的緣故,而是這電話的內容委實有點恐怖,“扣住警察局長,頂住壓力,還要繳了配槍……王部長您這是?”

    “唉,這是個機會,就擺在你面前,你不珍惜我就找別人了,”王部長的嘆息從電話那邊傳來,趙所長愣了一下,刷地就站起身子,“走,金荷花,開工!”

    金荷花就屬于二七路的轄區,趙明博知道那兒是個是非之地,酒后發生沖突的事情基本上每天都有,而且一般都不會是平民百姓。

    然而,牽扯到警察局長就是極其罕見的了,趙所長心里很明白,不過顯然,敢跟副廳放對的主兒也絕對不會簡單了,這不,王部長都說了?這是個機會擺在了自己的面前!

    而王啟斌是不會害他的,這一點,趙明博能確定。

    這一切寫起來長,但其實就是那么短短的兩分鐘的事情,而趙所長所在的飯店離金荷花并不遠,于是,就在陳太忠撥出電話六七分鐘之后,一輛白色警用面包車就沖到了現場,車上跳下來三個便衣,兩個喝得臉通紅,一個喝得臉煞白。

    “警察!有群眾舉報,有人非法持槍,”臉白的就是趙明博了,他來得倉促,也沒辦法說什么酒后滋事,說不得直接一頂大帽子扣了過來,“剛才誰拿著手槍?”
    嘖嘖,老王你怎么給我弄了倆酒鬼過來?陳太忠心里真是有點哭笑不得,總算還好,來的這位雖然喝了不少,辦事倒是有章法。

    事實上,就在趙所長趕來的路上,王部長跟陳太忠又交換了一下意見,趙明博也已然知道,跟外省警察局長放對的是個來自鳳凰的副處——“蒙老大的人,把我從紀檢委撈出來的”,這是王啟斌的原話。

    副處不副處不要緊,關鍵是蒙老板的人,那就什么都好說,對這一點趙所長心知肚明,不過另一邊是副廳,所以他辦事也是按著章法來的。

    見他發問,一干人的眼光都落到正在打電話的楊明身上,陳太忠也不答話,只是淡淡地看著趙明博,現在周圍已經圍了不少人,他不說話當然是為了撇清。

    按說他是個肆無忌憚的姓子,眼下上前表明這三位是自己招呼來的,那是倍兒有面子倍兒出氣的行為,然而,對方好歹是個警察局長,來金荷花的人也不乏有頭面的人,兩會召開在即,實在不宜過分招搖。

    當然,他不做聲,不代表別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楊明心里就非常清楚,于是冷哼一聲掛掉電話,不等別人沖自己指指點點,就徑直走到趙明博面前,上下打量兩眼,“你的警官證呢?”

    趙明博心里抽了一下,臉上卻是不動聲色,手向兜里一抄,再拿出來的時候,手上已經多了一張塑封卡。

    “一級警司?”楊局長來回翻看一下,嘴角泛起一絲冷笑,順手將對方的卡片放進了自己的口袋里,“小小的一級警司?哼,執行公務的時候酗酒……你等著處理吧。”

    趙明博敢拿出證件來,心里當然有應對的法子,根本不跟他扯這種不著調的事情,而是上下打量他兩眼,臉一沉,“我已經表明身份了……你是什么人?”

    表明身份了?楊明非常明白這話的意思,人家是在威脅自己呢,表明身份之后若是采取行動的話,自己敢反抗就是個“襲警”的帽子,不過,他又怎么可能被一個小警司嚇倒?于是冷笑一聲,“我的身份?憑你還不配問!”

    他這么說,固然是不把對方放在眼里,同時也有別的目的,他已經聯系上了別的警察,目前正向這里積極地調動人,他現在要做的是拖延時間。

    然而,趙明博的身份雖然遠不如楊明,但是對這種小竅門一點都不陌生,甚至可以說對基層那些小技巧的了解,還遠勝于對方,于是毫不猶豫地一揮手,“不配合警方行動,先銬上他!”

    “你敢!”楊明一聲冷哼,才待說什么,誰想另一個紅臉警察晃著銬子就走了過來,禁不住有點慌了,被銬上并不是什么嚴重的事情——這銬子銬上去容易,取下來可就未必那么容易了。

    然而,做為一個副廳級的警察局長,他實在丟不起這個人,說不得就亮明一下身份,“我是天涯省云峰市三級警監楊明,希望你不要自誤!”

    第一千四百九十八章咬文嚼字楊明報字號報得比較保守,沒說自己是警察局長,不過三級警監最少也是資深副局長,應該足以嚇倒對方這小小的一級警司了,當然,對方若是不服氣或者不相信,他就可以借此慢慢地同對方周旋,用來拖延時間。

    誰想,趙所長已經鐵下心思要收拾他了,三級警監是不算小,但是天涯省的警監,那就很扯淡了,反正我幫人辦事,天塌了都有長人頂著。

    說句實話,他并沒有奢求自己一定能借此搭上蒙藝的線兒,趙明博久在底層社會,對某些事情看得明明白白的:我雖然跟蒙老大在同一座城市,但是兩者之間的距離,怕是比地球跟火星之間的距離還要遠一點。

    要是有人敢同他說“我跟蒙藝關系不錯,小趙你適當照顧一下”,趙所長絕對不介意上去踹那人一腳,“我艸你大爺,有本事你讓蒙藝的秘書給我打個電話!”

    然而,王啟斌開口這么說,他卻不得不信,王部長做人一向是很低調的,而且,那是實權副處啊,趙明博認識的處級以上的干部真的不少,但是人家認識他的就不多了,能將他放在心里當作自己人的就更少了。

    趙所長是受過王部長恩惠的,所以這立場是要多堅定有多堅定,聽到對方宣稱是三級警監,知道這就是正主兒了,根本不帶多話的,臉一沉,“剛才拿出槍的就是楊警監了吧?”

    楊明卻是沒想到對方居然撇開了應有的程序,直奔主題,心說你小子真是缺腦水,不但吃里扒外而且拎不清,系統里的副廳你不照顧,去照顧外系統的處級干部,行,回頭我找你慢慢算賬。

    不過從對方的話里他已經明白,人家這是要偏幫到底了,眼前虧能不吃的還是不要吃了,于是也不再矜持,冷冷地一哼,“我只是表明一下身份,剛才有暴徒打人,不這樣不能制止事態的惡化。”

    “暴徒?”陳太忠聽得就笑了起來,不過也沒多說話,趙明博聽此人的尾音隱隱帶一點鳳凰話的味兒,側頭淡淡看他一眼又轉頭回來,心說這年輕人就是蒙老板的關系了吧?

    “請出示您的配槍和持槍證,”趙所長根本不聽楊明的解釋,我管你是制止事態還是引發事態?接處警應該強調“以我為主”的原則——雖然面對副廳級干部的時候,大多情況下干警是做不到這一點的。

    “這是我的工作證,”楊明掏出了自己的工作證,對方的目的他心知肚明,心說我把槍帶到天南來是可大可小的事情,但是眼前這廝有意搞風搞雨的,為保險起見,還是先表示一下身份讓對方有所忌憚才對。

    “配槍、持槍證!”紅臉的那位雖然喝了不少,腦瓜卻還算清醒,根本不接對方的證件,另一個紅臉見狀也湊了過來,作勢要制服楊明——我們都知道你是警察局長了,那工作證看不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