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官仙 > 第七百五十二章 要搭架子
    張慧玲和鐘韻秋是周末過來找謝向南來玩的,曲陽的款子遲遲批不下來,不過謝向南出了名的不管閑事,就算張慧玲出面幫忙,他都不是很熱心。

    說不熱心倒也不貼切,可是謝科長實在是不敢給家里打電話,聯系高強和支光明,那兩位也是嗯嗯啊啊,好像是答應了,又好像是沒答應的那種。

    他知道這倆老板只肯買陳太忠的面子,不過最近陳太忠消失不見,他也懶得打電話,剛才他開著標致車,要送張慧玲和鐘韻秋回曲陽,三人路過招商辦的時候,鐘韻秋心里有事,斜眼一瞟,卻發現陳太忠的林肯車在。

    那就不用客氣了,三個人停好了車就上來了,卻不防陳太忠的副主任室里有人聲,就索姓進業務二科等了——陳主任在辦事,貿貿然闖入總是不好。

    陳太忠聽完了因果,覺得逃也逃不掉了,皺著眉頭指著鐘韻秋,“我說,到底多少錢啊?都是些什么錢?”

    “就是一些配套設施費,加上一些宣傳費吧,”張慧玲快言快語地發話了,“一共八十萬,給了前面二十萬,后面的六十萬就下不來了!”

    “我暈,這么一點錢啊?”陳太忠撇撇嘴,很不屑的樣子,不過再想一想,這是財政撥款,出去回不來的那種,那么,聽起來似乎也不少了,除了財政局,估計也沒人覺得少了。

    “那陳主任你幫我辦了吧?”鐘韻秋順著桿兒就爬上來了,接著又是輕輕的一笑,“回頭去了曲陽,我一定熱情招待你。”

    她的笑容媚態十足,粉紅微厚的嘴唇在一瞬間變得嬌艷欲滴,微微噘起,再加上兩排細碎貝齒和水汪汪的桃花眼,頗有點顛倒眾生的味道。

    可偏偏地,她的眼神卻又有點拒人千里之外的冰冷,兩者結合在一起,禁不住要讓男人生出征服的欲望。

    陳太忠略一愣神,才猛地想起來,這女人平曰里的笑的時候,都是要捂了嘴的,禁不住苦笑一聲搖搖頭,“我可跟寧建中沒交情。”

    寧建中是鳳凰財政局的局長,一直覬覦鐘韻秋的美色,這次卡著曲陽的款不給辦,估計這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鐘韻秋一聽這話,轉頭看看張慧玲,交換了眼神之后,兩人又齊齊地將目光投向了謝向南,可惜,謝副科長如泥雕木塑一般,坐在那里一動不動。

    “太忠,你不夠意思,”張慧玲哼一聲,卻也沒了什么招。

    “算了,我幫你們問問吧,”陳太忠長嘆一聲,摸出手機,想給支光明打個電話,“幫你們引點資,建個生雞廠,你們給點優惠政策,他贊助政斧一點錢,怎么樣?”

    “那當然好了,”鐘韻秋對這種交換,還是比較清楚的,自己不但引到了資金,又能拉到贊助,而財政上的六十萬過了審核,還能繼續要,無非是早晚的問題,這顯然是天大的好事。

    只是,下一刻她看起來有一點赧然,“不過,這個優惠政策……我做不了主,得跟區里的領導商量。”

    陳太忠想的可不止這一點,他知道,支光明是玩走私起家的,家大業大的,他自己手里英鎊不少,找支總沒準能兌換掉一點,遠望公司已經開始張嘴要錢了,那個“創業基金”,真的要盡快搭架子了。

    就在他即將撥號的時候,手機驚天動地一般地響了起來,卻是許純良來的電話,“太忠,我來鳳凰了,還有高云風,一起出來坐坐?”

    高云風?陳太忠琢磨一下,想起上次跟高勝利在鳳凰賓館不期而遇之后,高廳長的態度倒是不錯,心里雖然還是不喜歡這位,不過終究沒了那份芥蒂。

    他略一猶豫,還是笑著應承了下來,“行啊,海上明月還是京華商務會館?”

    “去蝴蝶山莊吧,那里還清凈點兒,”許純良笑一聲,“云風晚上要趕回去呢,早點過來啊。”

    陳太忠掛了電話,轉頭看看對面三位,琢磨一下,“得,一起去吧,嗯,許省長和交通廳高廳長的兒子請客。”

    不說這兩位女士的話,謝向南的身份,倒也就不見得差了那兩位多少,那就大家一起去吧,再說,高云風莫非還敢當著他再次發飆不成?

    “我還要送她倆回去,”謝向南有點猶豫。

    鐘韻秋卻是用胳膊肘輕頂一下她,“反正我周一還要來,要不你也呆著吧,審計局又沒什么要緊事兒。”

    蝴蝶山莊是個類似生態園的地方,環境雅致,消費倒也不低,不過這里沒什么包間,桌與桌之間是用稀疏的藤蔓隔開,時下已經是春末,藤蔓早已返青吐芽,層層新綠已經在漸次地變墨,卻是兀自散放出嫩葉的氣息。

    毫不例外地,許純良這次來,又是伴著李英瑞,高云風初見陳太忠,微微有點不好意思,不過,幾杯酒下肚之后,慢慢地也就放開了,當然,他心里真的放開沒有,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許純良這次來,是陪著李英瑞來跟甯家工業園談代工的事兒的,不過,他好像還有點自己的想法,扯著陳太忠問了幾句鳳凰的近況。

    酒才至酣處,陳太忠卻不小心看到一個熟人,張開封跟一個三十左右的少婦笑著走進了園內,那少婦頗有幾分姿色,兩人雖然身體有點距離,可言談間,顯得很親昵。

    陳太忠猶豫一下,還是站起身打個招呼,張區長前天才表示出心灰意冷,自己現在要是視而不見卻又不小心被對方看到,那豈不是容易被人認作過于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