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東京大律師:開局律所破產 > 第七十七章 提問
  聽著宇都宮的凌厲反駁,旁聽席上的大學管理層大大地松了一口氣,臉上隨即充滿了敬佩的神色。諸多管理層在北原說完注釋抄襲的一瞬間,甚至都已經產生“要完了”的感覺。然而,宇都宮再度起身,拆解了對方的攻勢,剎那間又再度峰回路轉,柳暗花明。

  這位法學名教授冷眼看著北原,似乎是嫌方才的進攻還不夠猛烈,要再度擊發炮火。

  宇都宮決定要讓面前這個年輕人,體會一下,在法庭之上被徹底埋葬的恐怖之感。他旋即再度拿起了兩本遣唐記,翻看著其中的一頁,說道:

  “即便不是直接引用古文的注釋,我們也可以看到有大量的例子,亦不構成所謂的抄襲。例如,遣唐記第二章第三篇,講述了關谷在蜀地一帶相識當地的一位名叫曹節的上佐官。其中,在注釋里,藤村雖然寫下‘曹節為人性格爽朗,急公好義。’但是,該語句實際上來自唐書對曹節的性格描述,‘曹節性寬宏,重理義。’在此種情形之下,該語句雖為現代文,但事實上亦不構成所謂的雷同。”

  “再比如,遣唐記第三章第五篇,記載關谷來到了秦川倉城。其中,藤村進行了注釋,載明倉城的前身實際是三國孔明修筑的樂城。其中,該語句實際上亦來自古籍《秦關城記考》的描述‘倉城,漢相諸葛之筑作也,原名為樂’。由此,盡管此處藤村進行了現代文的注釋,但其內容實際上也來自于古籍,不是雷同。”

  宇都宮一段又一段地強悍進攻,仿佛像是要將方才那年輕人做出的舉證全部撕碎一般,才肯罷休。

  旁聽席上的大學管理層們也紛紛露出了會心的微妙笑容,像是在古羅馬的競技場中,欣賞著對面的角斗士如何被兇殘的猛獸一點一點撕咬,生命終結。

  宇都宮看著北原的身影繼續高聲道,“并且,下川點校稿中還有諸多注釋是純粹的事實性描述。例如,在遣唐記第四章第三篇,關谷與劍南道節度使見面。其中,下川在這里的注釋,僅是粗略的載明該節度使的生卒年,以及簡短引用自唐書的評價。在這里,關于劍南道節度使的介紹,亦是極其簡單的事實介紹,沒有任何獨創性的表達包含在里面。”

  這位法學名教授一頁一頁地翻動著遣唐記,“裁判長!通過查閱我們可以發現,原告下川點較稿中的所謂注釋,實際上主要就是由兩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無非就是引用相應的歷史文獻。第二部分,就是簡單的歷史事實敘述。這兩部分都沒有包含任何具備獨創性的表達因素在里面。在這種情況下,所謂的雷同根本就無法被避免。”

  宇都宮向前邁出一步,“例如,方才所說到的劍南道節度使的生卒年記載。這種記載產生重復,試問有什么問題?難道我的當事人藤村非得要編出一個不同的生卒年,來規避所謂的雷同嗎?同樣一個歷史事實,難道下川寫得,藤村就寫不得?!”

  “因此,裁判長!原告代理人展示的所謂比對報告,根本無法用作證明所謂的注釋抄襲。其注釋內容要么是公有領域的素材,要么就是極其簡單的事實敘述。其無法佐證所謂剽竊存在的事實!”

  宇都宮的聲音重重落下。

  這是一番教科書般的質證意見。

  完整的展示了如何從頭到尾給予對方最兇猛的駁斥。

  這位法學名教授,不僅僅展示了應當排除純粹引用古文的注釋,同時還展示了即便是用現代文寫出來的注釋,也不必然構成所謂的雷同。

  這一個又一個論點,像是漫天的火炮彈幕一樣傾瀉在對方的陣地之上。就連旁聽席上,同情下川的學生會代表們,也愣住了,隱約間也被這番質證意見所打動。至于大學管理層,更是有不少人士直接露出了得意的表情,準備欣賞對面原告律師敗下來的場面。

  谷鶿</span>宮川在一旁也聽得心跳一顫一顫。宇都宮與北原之間在知識產權法上的對決,自己已是完全插不上手,只……只能夠干坐在位置上。

  法庭內的目光都匯聚在了原告席的那邊。

  仿佛此刻的原告席,已經變成在戰火下的廢墟。

  那一道道目光,似已不相信在這樣的廢墟之中,還能夠有幸存的身影。

  許多從外地趕來的法律界名望人士,也微微松了一口氣。他們之所以松了一口氣,是因為這種場面才是正常的。一個剛畢業的年輕律師,被知識產權法的名教授在法庭上被逼得啞口無言,才是正常的畫面。而之前雙方彼此激烈的對抗,不相上下,各有千秋的場面,才是真真正正地極度不正常。

  “原告代理人需要作出回應嗎?”裁判席上的高梨法官輕聲問道。

  就在這聲發問之后,坐在原告席上的那位年輕男律師,輕輕地笑了一下。

  是的,在面臨如此危險的情況,他依舊笑了。

  仿佛方才宇都宮的連環進攻,從未存在過一般。

  他緩緩抬頭,慵懶的眼神落在了對面的被告席上,那眼神仿佛在宣告——你剛才所做的都是無用功。

  宇都宮見到北原笑的那一剎那,呆住了。他不知道為什么在這種情況下,這位年輕人還笑得出來,而且還笑得這么自然、這么舒暢。仿佛剛才被逼問的并不是他。不!甚至應該說,仿佛剛才像是他在對人進行逼問。

  北原手拿著遣唐記,站了起來,翻到了其中一頁,“遣唐記第三章第二篇,這里有一個注釋,好奇怪啊。第二篇講了關谷經過潼關的經歷。其中,在注釋上,這里引用了古籍《潼關考略》的記述‘南北水關閘樓兩座,南七間,北九間,規制宏爽,映照川塬’。”

  “請注意這里,有一個錯別字。南北水關閘樓兩座,寫成了閘樓兩作。請問為什么下川的點校稿是這個錯別字,而被告藤村的點校本也出現了這個錯別字?”

  像是一個孩童,進行好奇的發問。

  北原的問題,飄蕩在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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