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東京大律師:開局律所破產 > 第二百二十三章 游擊戰
  我該認真了,古美門這樣想道。然而,這個想法剛浮現出來,古美門忽又覺得有些不對勁。自己是不是之前就已經這樣說過來了?在猛然間意識到這一點之后,這位大律師的嘴角不由得微微抽搐起來。盡管古美門的內心依舊在嘴硬,但事實上,隨著赤木酒店集團訴訟的開始,在同那位年輕律師的碰撞下,于不知不覺中,他早已認真地對待北原。

  迅速調整了情緒之后,古美門恢復了內心的寧靜,立刻回擊道:“對方剛才所說的主觀占有意思,在此前出示有關地界丈量的證據時,被告就已經闡明過,酒店是誤信測繪大隊出具的丈量結論,以為案涉土地為自己所有,方才展開施工。所以,在涉案土地的占有上,酒店系以其主觀所有的意思進行占有。原告代理人方才所言,并不成立。”

  聽到古美門再度反擊,北原并沒有立刻做出反駁,他側眼看了一下臺上的諸位法官。

  眼下,對于取得時效抗辯的反擊,并不能只執著于一個點,進行糾纏。

  你永遠不知道審判席上那七位裁判官的想法。

  如果只是揪住一點進攻不放,哪怕在一點上爭過了古美門,但只要那七位法官并不認可,那所作的努力便將全部白費。

  必須要同時開辟數條戰線,從多個角度發起進攻。

  只要在這些角度之中,能有一個觀點,打動臺上的裁判官們便已足矣。

  下一秒,北原開口道:“裁判長,即使涉案土地可以適用時效取得制度,將軍大酒店的土地是由赤木酒店集團和德川啟治共同所有。共同所有人能否依據取得時效制度,取得土地,此項問題依然懸而未決。”

  “什么意思呢?”北原停頓了一下,以在密集的彈藥進攻前,給聽者留下足夠的喘息空間,好讓他們消化復雜的法律觀點

  隨后,他再度開口道:“取得時效制度要求,無權占有人不能認識到其土地為他人所有,若認識到土地為他人所有,即成立侵權故意。而在無權占有者為多人的情況下,此項要求即不滿足。”

  “換句話說,赤木酒店集團如果認為涉案被占據的土地屬于酒店土地。那么其必然就認識到該塊土地既為赤木酒店所有,又為德川啟治所有。也就是說,被告一將認識到涉案土地同時也為被告二所有。同理,被告二也將認識到涉案土地也為被告一所有。”

  “因此,土地共同所有人將認識到其土地總會由他人所有。在此種情況下,對土地占有的主觀認識當中,必然會包含土地被他人所有的認知。據此,在共同占有的情況下,無法滿足取得時效要求的主觀認識心態。”

  北原一番話落下,極大地出乎了在場所有人的意料。

  正當聽者以為原告律師會再度一板一眼地反駁古美門的時候,原告律師卻仿佛不屑與同古美門糾纏,立刻就開辟了新的戰線。此時此刻,原告律師猶如埋伏于山林深處的游擊隊一般,四處出擊,不斷游走、騷擾對方。縱然對方身著精良的裝備和大炮,但是叢林深處時不時響起的冷槍,將無差別地帶走敵軍士兵的生命。

  坐在旁聽席上的今西,已經明白了北原的策略。古美門提出的取得時效抗辯相當具有份量。要在短時間內扭轉法官的心證,就必須四面出擊。這一個個觀點本身是否站不站得住腳另說,但是若能擺出一副從多個角度進行進攻的模樣,至少也會令坐在臺上的裁判官們認為古美門的說法在某種程度上也是有問題的。

  這個策略雖然是好,但是……它對人的思維力要求實在是太高了。

  取得時效抗辯是被告精心準備的一項抗辯。

  要想在短時間內尋找到多個不同的角度來進行攻擊,談何容易。

  古美門在聽到北原的論述時,不由得也稍稍愣了一下。他似乎也沒有預料面前的這個年輕人,竟再次切換了進攻角度,毫不理會自己的反駁。是的,我堂堂古美門在庭上的話,居然……居然如此地被正大光明的無視,這……這簡直是頭一遭!

  古美門立刻再度開口反擊道:“取得時效制度并不會因為共同占有的存在而受到妨礙。只要是以其實際占有人以行使地上權的意思占有土地,即符合取得時效制度的要求。原告律師在對問題做不必要的復雜化。”

  “那么古美門律師。”審判席上的江田法官在聽到北原提出的問題后,微微瞇了眼,像是產生了極大興趣。江田法官一向對法學理論的幾何美感存在著某種程度的偏執,對于任何妨礙法律推理的解釋障礙,都存在著極大的關注。

  這位裁判長接著說道,“方才北原律師提出了一個較為重要的問題。無權占有中,占有的‘他人土地’中的‘他人’是否包含自己土地的共有人。例如,甲和乙共同擁有一座房產。那么這座房產對乙來說,是否可以算作他人的土地,進行無權占有?”

  突如起來的法官發問,在某種程度上暗示著局面的悄然變化。

  古美門饒是經驗豐富的大律師,其節奏絲毫沒有被擾亂,若是一般人很有可能就當場愣住。他立刻看向審判席回答道:“從邏輯上講,共有人的權利及于物的整體。甲與乙既然共同擁有一座房產,那么乙之所有權亦及房屋整體,故不成立無權占有。但裁判長,本案中將軍大酒店雖為赤木酒店集團與德川啟治共同所有,但其占據的土地不在于共同所有的土地之內,而在共同所有的土地之外。因此,只要實際被占據的土地不屬于共有地,即可成立無權占有。”

  古美門沒有選擇回避問題,他承認了在江田法官的設例中,乙不能成立無權占有。這等于變相支持了北原的觀點,即赤木酒店集團不能成立無權占有,無法適用取得時效制度。然而,他隨即再度拉了回來,讓法官關注實際被占據的土地不屬于共有地,剎那間又在無形之中反駁了北原的觀點。

  做到了既正面回答法官的問題,又捍衛了自己的觀點。

  在不到數秒的時間內,便已做出了這般圓滑的反應。

  北原看著面前的這一幕,微微翹起了嘴角。

  四面出擊的策略,看來取得一定的成效。

  必須要讓面前這位勝率百分百的律師疲于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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