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小說 > 頂流渣女是團寵 > 第1714章 蘭馨雀舌
公共場合里這么情緒失控是一件很掉價的事情。
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為她有自控能力,心里再生氣再上火,也該清楚什么事能在人前干什么事得在人后干。
那姑娘誠然有錯,但是她畢竟不是故意的,倒是這個母親突然間情緒崩潰,真的很傷人。
阮羲和很難代入自己去想象,畢竟她沒有媽媽。
但是如果自己有媽,媽還這樣的話,那她可能會受不了離家出走的。
首先人要明白一點,但凡是幫忙就沒有義務勞動這一說,求人辦事你就該謙遜點,這跟兩人是什么關系不相干。
每個女人都會老,大概多多少少也都有情緒失控的時候,但是失控歸失控,怎么做卻是自己的事情,面子和里子都是自己掙的,有些人不要,那也沒有辦法。
阮羲和就是這樣想的,即便以后她七老八十了,那也得做一個優雅的老太太。
......
開庭前她在門口站著,來的全部都是熟人。
而且有許多都是受害者家屬。
這場官司出面的原告是祁斯,被告是童老爺子以及他的一眾下屬,就連童妁都被拎上來了。
阮羲和跟聞姐坐在旁聽席。
綠光的律師一個個小白楊似的,青蔥水嫩的很。
這場必敗的官司居然也有人接。
其實對方律師也沒辦法,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嘛,對方出一個億,只要贏了,這錢就是他們的。
流程一步步走下來。
到各自辯護的這一環節。
綠光咄咄逼人,氣勢洶洶,一開場就各種放證據,給他們了一個大大的下馬威。
對方也不理會這些足以錘死人的證據,就死咬住一點童妁精神上有問題,不具備獨立犯罪的動機和能力,她并不需要付刑事責任。
他們開場就知道翻不了盤,索性就卡住這一點,完成雇主的最后底線,保住童妁。
李時寅輕笑一聲,站起來不慌不忙地開口:“答精神病人是否負刑事責任,關鍵看行為時是否具有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有則擔責、無則不擔;是否具有辨認或者控制能力,不以行為人的供述或審判人員的主觀判斷等其他任何依據為準,唯一的依據是司法鑒定報告;對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責令嚴加看管和醫療。”
他一邊說一邊從自己的袋子里拿出一份檢測報告。
“這是童妁的鑒定報告。”
“關于有精神疾病的罪犯,一般是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第一、完全不能控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不負刑事責任。
第二、完全能控制。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與正常人一樣負刑事責任。精神不正常時犯罪的,屬于第一種情形。
第三、部分能控制。尚未完全喪失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此種情形是介于前兩種情形之間的情況。”
“我的鑒定報告顯示,童妁屬于第二種,所以她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可以說李時寅話音剛落,旁聽席便一陣如雷的掌聲,這一次有太多受害者家屬在,可以說這些人不判死刑都難消他們心頭之恨!
童家的案子上面也在注意,特地送到滬市法院來判,阮羲和知道鶴南弦是什么意思。
他做了她的刀尖,又怕她不盡興,所以這最后一刀的“正義”,由她親自插入。
被告席上
童妁直勾勾地看著祁斯,這人她真的是愛到骨子里去了,但是你為什么要這么對我!
就那么恨我?恨不得讓我去死?
“祁斯。”
誰也沒想到,童妁會在這個時候開口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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